职业培训见证补贴怎么申领?
申请条件:在我省各级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办理求职、失业、就业等实名制登记的城乡劳动者(含外省来闽务工人员、在闽台胞)参加职业培训取得职业资格证书的(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专项职业能力证书、职业培训合格证书)。
补贴方式:(一)劳动者以领取职业培训券的方式,参加由人社部门同意组织开展培训的技工院校、职业技能培训机构等培训单位的职业技能培训,取得相应证书的,由培训单位申领职业培训补贴;(二)职业培训采取“先垫后补”方式。符合条件的人员参加就业技能培训,培训后取得职业资格证书的(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专项职业能力证书、职业培训合格证书),可申请职业培训补贴。
补贴标准:初级工(五级)每人700元;中级工(四级)每人1000元;高级工(三级)每人1500元;技师(二级)每人2000元;高技技师(一级)每人3000元;专项职业能力证书每人500元。对列入我市急需紧缺目录内的职业(工种),提高30%就业技能培训补贴标准。
申请时限:获得证书6个月内。
申请程序:第一步:培训单位通过福建省补贴性职业培训管理平台向三明市沙县区人事人才公共服务中心申请培训券发券;第二步:核验培训券开展培训;第三步:培训结束并考取证书的培训机构可向三明市沙县区人事人才公共服务中心发起职业培训补贴申请并提交补贴申请书、申请表、补贴人员花名册。
联系电话:0598-8050550
联系地址:沙县区长泰南路公园1号行政服务中心人社分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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