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法律法规:《旅游法》、《导游人员管理条例》、《导游人员管理实施办法》。《导游证管理办法》。
办理流程:受理-审核-发证
办理条件: 1. 参加导游资格考试成绩合格,获得《导游人员资格证》;
2.与旅行社订立的劳动合同,或者在相关旅游行业组织注册(管理协议书);
3.申请办理导游证人员,须参加颁发导游证的旅游行政管理部门举办的岗前培训考核;
4.不违反《导游人员管理条例》第五条规定。
5.需要办理导游证变更或者导游证损坏、遗失的。
申报材料:
一、新证核发申请材料
1.《导游员资格证书》、《导游员等级证书》原件及其复印件;
2.按规定填写的《申请导游证登记表》;
3.与旅行社签订的劳动合同或在当地导游服务机构注册的管理协议书原件及其复印件;
4.身份证原件及其复印件;
5.岗前培训证明;
6.二寸红底彩照2张。
二、跨地变更换发申请材料
1.《导游员资格证书》、《导游员等级证书》原件及其复印件;
2.按规定填写的《申请导游证登记表》;
3.与旅行社签订的劳动合同或在当地导游服务机构注册的管理协议书原件及其复印件;
4.身份证原件及其复印件;
5.岗前培训证明;
6.二寸红底彩照2张;
7.原管理地旅游行政管理机关开出的“导游IC卡停证(注销)证明” 原件或未办理导游IC卡的证明原件。
三、遗失补发申请材料
1.填写《申请导游证登记表》一式二份;
2.导游证遗失登报(中国旅游报或福建日报)的报纸原件;
3.《导游人员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四、等级变更申请材料
1.填写《申请导游证登记表》一式二份;
2.《导游等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导游证原件;
4.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五、导游证信息变更之语种变更
1.填写《申请导游证登记表》一式二份;
2.新语种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
3.导游证;
4.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5.二寸红底彩照2张。
法定时限:15个工作日
承诺时限:9个工作日(不含省局和国家局审核时间)
收费标准:无收费
联系电话: 8231357(三明市旅游局)5823926(沙县旅游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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