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援助申请

“法律援助”办事服务主要展示申请法律援助服务事项,包括什么是法律援助,法律援助申请依据,向哪些机构申请法律援助,满足哪些条件可申请法律援助,申请法律援助应提供的材料及如何申请法律援助、受理

概述

法律援助,是国家建立的为经济困难公民和符合法定条件的其他当事人无偿提供法律咨询、代理、刑事辩护等法律服务的制度。

政策文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援助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援助条例》

《福建省法律援助条例》

申请对象

 

1.刑事案件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因经济困难或者其他原因没有委托辩护人的;

2.刑事公诉案件的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案件的原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因经济困难没有委托诉讼代理人的;

3.依法请求国家赔偿;

4.请求给予社会保险待遇或者社会救助;

5.请求发给抚恤金;

6.请求给付赡养费、抚育费、扶养费;

7.请求确认劳动关系或者支付劳动报酬;

8.请求认定公民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

9.请求工伤事故、交通事故、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医疗事故人身损害赔偿;

10.请求环境污染、生态破坏损害赔偿;

11.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 

 

享受补贴(待遇)

 

受援人无须就法律援助服务向为其提供法律援助的单位或人员支付任何费用。

受援人可依据法律援助机构给予法律援助的决定书向相关人民法院就该受援事项提出减、免、缓交诉讼费的申请。

受援人有权向法律援助承办人员了解案件办理的进展情况。

受援人有证据证明法律援助人员不依法履行义务的,可以请求法律援助机构更换法律援助人员。

法律援助人员应当在受委托的权限内,通过和解、调解、申请仲裁和提起诉讼等方式依法最大限度维护受援人合法权益。法律援助人员代理受援人以和解或者调解方式解决纠纷的,应当征得受援人同意。

申请方式:

线上申请

申请人可登录福建省网上办事大厅

https://zwfw.fujian.gov.cn/ ,定位到需要受理的法律援助机构所在的县(市、区),如三明市沙县区选择“三明市沙县区”,接着在“我要办”模块,选择“部门服务”中的法律援助服务,进入后即可在线申请法律援助。   

线下申请

目前,三明市沙县区可直接前往三明市沙县区法律援助中心申请办理。 

地址:

三明市沙县区法律援助中心地址:三明市沙县区长泰南路禹德大厦一楼

联系方式:0598-5842144

申请材料

 

1.法律援助申请表(附件1,附件2);

2.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的身份证明,委托申请法律援助的还应当提交授权委托书(附件3,附件4);

3.法律援助申请人经济状况说明表(附件5,附件6);

4.申请法律援助事项的证据材料 (申请人自备 )。

温馨提示

申请人家庭人口状况就业状况家庭人均收入

免予核查经济困难状况: 

不受经济困难条件的限制:

5.与所申请法律援助事项有关的案件材料。

 

 

办理流程

常见问题

法律援助的形式有哪些?
(一)提供法律咨询、代拟法律文书;
(二)刑事辩护、刑事代理;
(三)民事、行政诉讼代理;
(四)行政复议、劳动争议仲裁代理及其他非诉讼法律事务代理;
(五)公证证明;
(六)司法鉴定;
(七)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形式。

 

法律援助机构应当终止法律援助的情形有哪些?
(一)受援人以欺骗、隐瞒事实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得法律援助的;
(二)受援人隐瞒与法律援助事项有关的情况,不协助、不配合法律援助人员,使法律援助工作难以继续开展的;
(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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