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 引 号:SM10109-0200-2021-10016
- 备注/文号:沙财(建)指〔2021〕100号
- 发布机构:沙县区财政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1-08-12
- 有效性:有效
- 有效性:有效
- 有效性:失效
- 有效性:废止
三明市沙县区林业局:
根据《福建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1年重点区域生态保护和修复专项中央基建投资资金的通知》(闽财建指〔2021〕68号),现下达你单位沙县2021年武夷山森林和生物多样性保护项目340万元,款列“2110499其他自然生态保护支出”科目,政府经济分类科目为“50499其他资本性支出”,指标来源省财政厅。
为提高中央基建资金使用效益,请及时将资金拨付到具体项目,加快预算执行进度,强化资金监督管理,确保项目建设的顺利实施。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决策部署,请根据区发展和改革局对照闽发改投资〔2021〕417号文件下发所列的绩效目标做好绩效监控,确保年度目标如期实现。
三明市沙县区财政局
2021年8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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