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 引 号:SM10109-0200-2022-10122
- 备注/文号:沙财(建)指〔2022〕17号
- 发布机构:沙县区财政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2-03-15
- 有效性:有效
- 有效性:有效
- 有效性:失效
- 有效性:废止
三明市沙县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根据《福建省财政厅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下达2021年城乡建设品质提升正向激励省级奖励资金的通知》(闽财建指〔2021〕154号)和《三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进一步提升财政服务效能的九条措施的通知》(明政办〔2021〕17号),现下达你单位2021年城乡建设品质提升正向激励省级奖励资金1500万元,统筹用于本地区城乡建设品质提升相关项目支出。款列“2120399其他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支出”,政府经济分类科目为“50302基础设施建设”,指标来源省财政厅。
请按规定填报绩效目标申报表,由城市建设品质提升工作组办公室报送至省住建厅备案。并做好绩效跟踪管理,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附件:专项转移支付绩效目标申报表
三明市沙县区财政局
2022年3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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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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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项转移支付绩效目标申报表 (2021年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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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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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管部门(单位)名称及部门预算编码 |
补助区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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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体目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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绩效指标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指标解释 |
指标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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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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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指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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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指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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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本指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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效益指标 |
经济效益指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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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效益指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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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效益指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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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持续影响指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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满意度指标 |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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