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 引 号:SM10109-0200-2022-10177
- 备注/文号:沙财(建)指〔2022〕66号
- 发布机构:沙县区财政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2-06-24
- 有效性:有效
- 有效性:有效
- 有效性:失效
- 有效性:废止
三明市沙县区环境卫生中心:
根据《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下达2022年城市环卫工人休息小屋设施建设省级补助资金的通知》(闽财建指〔2022〕54号)和《三明市沙县区城市管理局关于要求拨付2022年城市环卫工人休息小屋设施建设省级补助资金的函》,现下达你单位2022年城市环卫工人休息小屋设施建设省级补助资金35万元,款列“2120501 城乡社区环境卫生”,政府预算支出经济分类科目“50299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指标来源省财政厅。
请专款专用,及时拨付资金,防止资金滞留,同时,请按照绩效目标要求做好绩效管理工作,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附件:专项资金绩效目标表
三明市沙县区财政局
三明市沙县区城市管理局
2022年6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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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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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项资金绩效目标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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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2022年城市环卫工人休息小屋设施建设省级补助资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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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管部门(单位)名称及部门预算编码 |
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
补助区域 |
沙县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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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情况 (万元) |
资金总额 |
3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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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财政拨款 |
3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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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资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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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体目标 |
2022年底前,完成省级下达任务,环卫工人小屋布局合理、设施健全,进一步改善环卫工人工间休息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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绩效指标 |
一级 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指标解释 |
目标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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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出 指标 |
数量指标 |
城市环卫工人小屋数量 |
省级下达相关市县区的城市环卫工人小屋建设任务数 |
7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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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指标 |
面积 |
单个环卫工人小屋面积 |
≥9平方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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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备座椅数量 |
单个环卫工人小屋配备的座椅数量 |
≥一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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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备微波炉数量 |
单个环卫工人小屋配备的微波炉数量 |
≥一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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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备饮水设备数量 |
单个环卫工人小屋配备的饮水设备(净水器或饮水机)数量 |
≥一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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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指标 |
项目完成情况 |
反映项目完成时间 |
2022年底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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效益 指标 |
社会效益指标 |
有效改善环卫工人工间休息条件 |
完成省级下达城市环卫工人休息小屋建设任务,环卫工人工间休息条件得到有效改善 |
有效改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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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持续影响指标 |
长效管理机制 |
日常管理维护、监管考核等 |
基本建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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满意度指标 |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
环卫工人满意度 |
反映环卫工人满意率 |
≥9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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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指标解释是对绩效目标三级指标进行解释说明,可填列该指标内涵解释、设置依据、计算方法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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