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 引 号:SM10109-0200-2023-00083
- 备注/文号:沙财(建)指〔2023〕63号
- 发布机构:沙县区财政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3-06-29
三明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三明市沙县区水利局,三明市沙县生态环境局:
根据《三明市财政局 三明市生态环境局关于下达2023年度重点流域生态保护补偿资金预算的通知》(明财(资环)指〔2023〕28号)和《三明市沙县生态环境局关于要求分配省市专项资金的答复函》,现将2023年度重点流域生态保护补偿资金2437万元下达给你们,其中,三明高新区管委会--绿色循环经济产业园首动区污水处理厂建设项目837万元,区水利局--水源地规范化建设及饮用水安全保障工程项目1200万元,市驻沙生态环境局--入河排污口调查项目400万元,款列“2110302水体”,政府经济分类科目列“50302基础设施建设”,指标来源市财政局。有关事项要求如下:
一、请严格按照《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福建省重点流域生态保护补偿办法(2017年修订)>的通知》(闽政〔2017〕30号)等要求,加强资金管理,提高预算执行力,切实提高财政资金效益。
二、请进一步加强绩效管理,认真开展绩效有关工作,强化目标考核,确保水质改善。请在2024年1月5日前将上年度补偿资金使用情况及实施效果报送市财政局、市生态环境局,同时按规定接受审计监督。
附件:2023年度重点流域生态保护补偿资金绩效目标表
三明市沙县区财政局
三明市沙县生态环境局
2023年6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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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023年度重点流域生态保护补偿资金绩效目标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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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项名称 |
重点流域生态保护补偿资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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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管部门(单位)名称 |
省生态环境厅 |
补助区域 |
沙县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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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总体目标 |
实施3个省级生态环境治理项目库项目建设,继续推进实施重点流域生态保护补充机制,促进流域水质稳中有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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绩效指标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指标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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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本指标 |
经济成本指标 |
成本控制率 |
≤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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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资金用于省级生态环境治理项目库的比例 |
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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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指标 |
项目验收合格率 |
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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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指标 |
项目开工率 |
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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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完工率 |
≥9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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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效益 指标 |
县级集中式饮用水水源水质达到或优于Ⅲ类比例 |
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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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点流域国考断面水质优良占比(达到或优于Ⅲ类比例) |
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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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流域水质优良占比(达到或优于Ⅲ类比例) |
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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满意度指标 |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
群众满意度 |
≥9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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