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 引 号:SM10109-0200-2023-70165
- 备注/文号:沙财农指〔2023〕108号
- 发布机构:沙县区财政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3-07-21
各乡(镇、街道)财政所:
根据《福建省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23年村级组织运转保障补助资金的通知》(闽财农指〔2022〕87号)及《三明市沙县区财政局关于2023年村级组织运转资金分配方案的请示》(沙财农〔2023〕10号)文件,经区政府批示,综合考虑2022年村财收入、村人口数和扶贫改革政策重点向脱贫村倾斜因素,实现分档次补助,现下达2023年第二批村级组织运转经费985.608万元(详见附件)其中:省级专项资金831万元,区级年初预算安排154.608万元,款列“2130705—对村民委员会和村党支部的补助”科目,政府经济分类科目为“59999—其他支出”。
请认真做好村级组织运转经费保障工作,按《福建省村级组织运转经费管理办法》(闽财农改〔2014〕4号)的规定,将经费原则上于本年11月20日前及时足额下拨用于村级组织运转。村干部报酬补助资金要严格执行《关于全面推行村(社区)“一肩挑”的实施意见》(沙委办〔2021〕40号)文件标准,结余部分可统筹用于其他村级组织运转支出。各乡(镇、街道)应加大村级运转经费的补助,确保村级组织运转经费保障。
附件:2023年第二批村级组织运转资金明细表
三明市沙县区财政局
中共沙县区委组织部
2023年7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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