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三明市财政局 三明市农业农村局关于下达2023年市级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补助经费的通知》(明财农指〔2023〕52号),现下达2023年市级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补助经费20万元。款列“2130505—生产发展”科目;政府经济分类为“50299—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指标来源为市级专项,请根据相关文件要求,加强资金监管,确保专款专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三明市沙县区财政局
2023年12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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