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 引 号:SM10109-0200-2024-00021
- 备注/文号:沙财(建)指〔2024〕18号
- 发布机构:沙县区财政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4-03-11
三明市沙县区城市管理局:
根据《三明市财政局 三明市城市管理局 三明市水利局关于下达2024年海绵城市建设示范城市补助资金的通知》(明财(建)指〔2024〕17号),现下达你单位2024年海绵城市建设示范城市中央补助资金1470万元,其中,老旧小区及城区基础设施改造项目(双山花园西侧A地块周边路网海绵化建设项目)700万元,城区污水提质增效项目(城区管网错混接及病害处理项目、污水排放口专项整治项目、长泰南路提升改造项目、城区污水处理厂尾水排放建设项目)770万元,款列“2110199其他环境保护管理事务支出”,政府经济分类科目为“50302基础设施建设”,指标来源市财政局。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按照《财政部 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修订<城市管网及污水处理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建〔2021〕144号)、《三明市海绵城市建设资金管理办法》(明财建〔2023〕28号)有关规定及相关财经制度,加强资金使用管理,确保资金使用安全规范有效。
二、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央对地方专项转移支付绩效目标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预〔2015〕163号)的有关要求,按规定填报绩效目标表,做好绩效有关工作,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确保年度绩效目标如期实现,并将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及绩效目标实现情况报送至市城管局。
附件:2024年度专项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三明市沙县区财政局
2024年3月11日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闽公网安备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