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 引 号:SM10109-0200-2024-00057
- 备注/文号:沙财(建)指〔2024〕29号
- 发布机构:沙县区财政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4-04-25
三明市沙县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根据《三明市财政局 三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下达2024年城乡人居环境建设专项资金(第一批)的通知》(明财(建)指〔2024〕23号),现下达你单位2024年城乡人居环境建设专项资金94.97万元,其中,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常态化机制省级补助资金72.47万元,款列“2120501城乡社区环境卫生”,政府经济分类科目为“50299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历史建筑(传统风貌建筑)保护修缮“以奖代补”资金22.50万元,款列“2120201城乡社区规划与管理”,政府经济分类科目为“50302基础设施建设”,指标来源市财政局。有关事项要求如下:
一、请你单位加强与各有关单位沟通,及时分解下达项目资金。同时跟踪督促项目进度,及时将资金拨付项目业主,防止资金滞留。
二、请加强对资金使用的监督管理,确保资金安全、规范和有效使用。结合序时进度要求,强化支出管理,优先安排使用省级财政资金。
三明市沙县区财政局
2024年4月25日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闽公网安备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