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SM10103-0300-2023-00008
  • 备注/文号:〔2023〕10号
  • 发布机构:工信科技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3-03-09
三明市沙县区工信与科技局关于做好2023年区级科技特派员选认工作的通知
来源:沙县区工信科技局 时间:2023-03-09 16:34
 沙工科〔202310

 

 

三明市沙县区工信与科技局

关于做好2023年区级科技特派员选认工作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科技特派员制度的系列指示精神和来闽考察重要讲话精神,根据《中共沙县县委办公室 沙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深入推行科技特派员制度的实施意见》(沙委办201937号)要求,深入推进科技特派员制度,服务乡村振兴和助力产业转型,现就做好2023年区级科技特派员选认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认对象

    原则上需具有中级(含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硕士以

上学历),有相关科技成果和科技服务经验的人员,不限来源、不限服务领域,或5年以上农村工作经验的,可适当放宽条件。

二、选认方式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各有关单位负责推荐在属地范围开展实质性科技服务的科技人员作为区级科技特派员选认对象,经审定后认定为区级科技特派员,任期三年(20232025年)。

三、激励措施

1. 科技特派员工作经费。经认定的区级科技特派员,每人每年给予5000元工作经费,工作经费主要用于支付科技特派员在技术服务过程中的工作补助、设备费、材料费、测试化验加工费、交通差旅费用、保险和培训费用等,相关报销凭证需经科技特派员签字。工作经费由区财政按年度拨付至科技特派员工作单位,专款专用。

2. 项目支持。支持科技特派员申报创新创业项目、创业贷款扶持等,在省、市、区各类科技计划项目推荐和安排上,对科技特派员承担或参与的项目予以优先。

3. 表彰优秀。对作出突出贡献的优秀科技特派员给予表扬奖励,优先推荐参加各级各类评优评先。

、其它事项

1.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各有关单位务必高度重视,加2023年度区级科技特派员选认工作,积极组织推荐,确保实现区级科技特派员服务范围覆盖所有政村。

2. 请于323日前将《三明市沙县区科技特派员申报表》

(附件1)、《三明市沙县区科技特派员推荐汇总表》(附件2)、《三明市沙县区科技特派员选认工作联系人员汇总表》(附件3纸质材料一式二份报送至三明市沙县区工信与科技局(长泰南路禹德大厦8楼),并将电子版发送至邮箱:sx5822187@163.com

  联系人:蔡丽萍 5822187。

 

  附件:1. 三明市沙县科技特派员申报表 

2. 三明市沙县科技特派员推荐汇总表

          3. 三明市沙县区科技特派员选认工作联系人员汇总表

 

 

 

 

三明市沙县工信与科技局

2023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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