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SM10103-0300-2024-00011
  • 备注/文号:沙工科〔2024〕28号
  • 发布机构:工信科技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4-09-26
三明市沙县区工信与科技局关于做好国庆期间安全防范工作的通知
来源:沙县区工信科技局 时间:2024-09-26 16:24
  

 

三明市沙县区工信与科技局

关于做好国庆期间安全防范工作的通知

 

局机关各股(室)、局属事业单位,各有关企业:

根据市政府、区政府第四季度防范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会议精神以及《三明市沙县区人民政府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做好中秋、国庆期间安全生产防范工作的通知》(沙安委办〔202429号)和《三明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做好中秋国庆期间安全防范工作的通知》(明工信综〔202435号)文件要求,为切实加强国庆期间安全防范工作,确保全区民爆、工业领域安全生产形势平稳,现就做好国庆期间安全生产、消防安全防范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强化思想认识,压实工作责任

要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精神,提高政治站位,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认识当前安全生产形势的严峻性、复杂性以及国庆期间安全防范工作的重要性和特殊性,克服麻痹思想和侥幸心理,扛起保安全、护稳定、保障假期安全生产的重大责任。各单位要深入分析所监管企业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特别是专用设备制造、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食品制造、纺织等高危行业和人员密集场所、火灾易发重点场所,针对性的制定预防管控措施。要督促指导企业全面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各企业要做好节前安全生产宣传、安全生产检查工作,督促企业员工落实值班备勤、应急处置,确保国庆期间安全生产形势稳定。

二、强化排查整治,落实风险防控

各有关单位、企业要围绕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工作要求,紧盯重点领域、重点部位,切实强化安全防范措施。

民爆企业:严格落实市、区两级检查机制,深入开展行业安全专项整治和督导检查,持续推进技术升级改造。对照《民用爆炸物品生产、销售企业安全管理规程》、《民用爆炸物品行业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试行)》等,重点整治“四超”、“三违法”等违法违规行为,要聚焦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隐患和重点检查事项,聚焦第一责任人履职情况,采取多种执法检查方式,将排查整改、执法查处贯穿集中整治全过程,督促企业整改到位。

工业企业:严格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认真研判本行业领域假期安全风险,继续推进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和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工作,落实企业各项风险防控措施。一要严格落实企业负责人安全生产责任,对国庆期间未停工的企业,企业主要负责人假期期间应当在岗履职,安全技术管理人员必须在岗在位,确保安全管理不缺位。二要开展节前节后安全检查和安全教育培训,重点检查容易导致爆炸、中毒等事故的风险隐患。组织上班上岗、值班值守人员开展专题培训,切实履行岗位安全职责,掌握突发情况应急处置方法。三要加强重点场所部位风险防控,金属冶炼企业要对高温熔融设备设施、煤气等区域开展重点排查,确保设备设施安全运行。粉尘涉爆企业要及时清理作业现场和除尘系统粉尘,落实铝镁等金属粉尘防水防潮措施。对容易发生中毒的有限空间实行上牌挂锁等隔离措施,未经通风、检测,严禁开展有限空间作业。四要严格落实消防安全防范措施,督促从业人员加强消防安全意识,对违规使用易燃可燃材料装饰装修、违规动火动焊、私拉乱接电线、占堵消防疏散通道、损坏消防设施等问题要及时制止并督促整改,坚决防范遏制国庆期间火灾事故的发生。

三、强化安全宣传、营造浓厚氛围

各有关单位、企业要高度重视安全宣传工作,在国庆期间通LED电子屏幕、悬挂横幅等形式开展安全标语宣传。同时要对202491日起施行的《福建省安全生产条例》进行广泛宣传发动、深入宣传报道、开展警示教育,形成强大声势,营造浓厚氛围。

四、强化值班值守,确保应急响应

各有关单位、企业要加强国庆期间的值班值守工作,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在岗带班、关键岗24小时值班和事故信息报告制度,要时刻保持应急状态,针对节日特点进一步完善应急预案,强化应急演练,做好救援队伍、物资、装备等各项应急准备工作。遇到灾情险情要及时采取有效措施科学处置应对,并及时上报区工信科技局(值班电话:0598-5822282

 

 

 

三明市沙县区工信与科技局

2024926

 

 

 

 抄送:各乡(镇、街道),高新区管委会。

 三明市沙县区工信与科技局              2024926日印发 

附件下载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相关解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