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准资助 资助育人 全力推进学生资助工作

日期:2024-01-19 19:26 来源:沙县区教育局
| | | |

  2023年,沙县区教育局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学生资助政策,围绕立德树人根本任务,通过综合施策,强力推进,有效提升了群众对教育工作的满意度和获得感,促进了乡村振兴与教育高质量发展。

  1.多样资助宣传,做到家喻户晓制定《沙县区2023年学生资助宣传工作计划》,明确宣传方向。一是利用召开资助工作会议、转发资助文件、进行广泛宣传。二是利用报纸、美篇等多种媒体工具,要求各校结合家长会、主题班会和致家长一封信等形式大力宣传国家资助政策。三是下发通知。每学期初要求各中小校、幼儿园,对《沙县区教育精准扶贫资助政策与工作流程》通过微信、宣传单等方式,将资助政策宣传到位,确保每一个学生及家长知晓,并留有宣传痕迹。四是利用节日开展宣传活动。五是开展“向阳花开·绘梦未来”资助育人宣传活动。2023年10月荣获三明市教育局、三明市文学艺术联合会、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三明分公司 “向阳花开·绘梦未来”2023年国寿小画家少儿绘画活动 “优秀组织奖”。六是每年的10月17日是“国家扶贫日”,与扶贫等部门一起进行资助宣传,努力做到户户知晓、人人明白。

  2.规范资助管理,加大扶贫力度。一是完善领导机构。成立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领导小组,明确工作职责,加强审核,及时公示,增加透明度,确保资助工作公正、公开、公平。二是明确操作流程。高中教育实行高中资助卡制度,学生办卡,资助中心集中支付;义务教育营养改善资金在食堂使用,不能现金发放;义务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补助资金和学前教育政府助学金实行学生提供农商银行的社会保障卡,资助中心集中支付;实行公示制度,接受监督。三是制定《沙县区教育局关于进一步加强重点贫困人群脱贫攻坚工作的通知》(沙教〔2018〕61号)。公办园入学:符合城区入园的建档立卡脱贫户、低保经济困难家庭幼儿根据就近原则由教育局统一安排到城区公办幼儿园入学,符合乡(镇)入园的建档立卡、低保经济困难家庭幼儿就近安排到所在乡(镇)公办幼儿园入学。高中减免住宿费:对普通高中建档立卡、低保家庭经济困难寄宿学生住宿费,按学校实际收取标准减免一半。

  3.做好精准识别,确保应助尽助。困难认定“自上而下,上下结合”方式,需做好福建省建档立卡等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信息系统、全国学生资助信息管理系统数据的比对工作和高中福建助学APP的运用。省信息识别比对工作中分“三步走”:一是导入建档立卡等人口信息。区教育局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每学期开学初,从扶贫、民政、残联等部门采集建档立卡贫困户、低保户(含特困人员、孤儿)、残疾人口信息基础数据,并导入比对系统。二是比对建档立卡等学生信息。各校采集本校所有学生基本信息,通过比对系统导入在校学生基本信息,自动比对出建档立卡、低保家庭(含特困人员)学生、孤儿学生、残疾学生名单。三是导入受资助情况信息。各校将已比对识别出的建档立卡等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受助情况信息及时导入比对系统,以便于及时掌握学生受资助情况,确保应助尽助。

  4.落实资助资金,贫困生全覆盖。2023年落实资金433.33125万元,受益学生6362人次。一是普通高中教育资助工作(76.73125万元,838人次)。2023年高中助学金申请人数共421人,共申请助学金额53.205万元,其中县配套资金10.641万元。高中免学杂费268人,共补助学杂费金额21.44万元,其中县配套资金4.288万元。高中免住宿费149人,共补助金额2.08625万元。二是义务教育资助工作(319.6万元,5199人次)。2023年义务教育寄宿生人数为3493人(其中困难寄宿生217人,困难寄午生90人),寄宿生营养改善资金共补助266.475万元,其中县级财政补助123.155万元。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补助1706人,生活补助资金共53.125万元,其中县级财政补助10.625万元。三是学前教育资助工作(35.3万元,308人次)。2023年学前教育政府助学金申请幼儿共308人,共补助金额35.3万元,其中县配套资金补助15.02万元。四是中职教育资助工作(1.7万元,17人次)。中职助学金申请人数共17人,共申请助学金额1.7万元,其中县配套资金0.34万元。另外生源地助学贷款工作。生源地贷款1987.22万元,受益学生1626人。

  “不让一个学生因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学”是我们学生资助工作战线的统一目标。学生资助工作任重道远,沙县区学生资助中心将坚守精准资助,资助育人初心,努力推动我区学生资助工作再上新台阶。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相关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