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明市沙县区教育局关于同意三明市沙县区 金色摇篮幼儿园增设特殊教育班级 及换发办学许可证的批复
三明市沙县区金色摇篮幼儿园:
你园报送的《增设特殊教育班级申请书》及有关材料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修订和换发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的通知》(教发厅〔2008〕2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转发教育部等部门“十四五”特殊教育发展提升行动计划的通知》(国办发〔2021〕60号)等有关规定。经我局审查,同意三明市沙县区金色摇篮幼儿园增设“孤独症、智力障碍、语言发育迟缓等康复训练与指导”办学内容,以及换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原办学许可证号不变。
原办学内容:民办全日制学前教育
现办学内容:民办全日制学前教育,孤独症、智力障碍、语言发育迟缓等康复训练与指导
换证后幼儿园应严格遵守《民办教育促进法》及其实施条例,不得改变幼儿园办学的性质与宗旨,不断改善办学条件,加强培训管理,提高培训质量,主动接受有关部门的检查、评估。办学许可证有效期内,办学内容与国家法律、法规或政策不一致的,以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或政策为准。
此复。
三明市沙县区教育局
2023年 2月28 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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