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明市沙县区教育局关于启用三明市沙县区南霞中心小学新印章的通知
各中小学、幼儿园,局属有关单位:
根据《中共沙县区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调整三明市沙县区南霞中心学校部分机构编制事项的批复》(沙委编〔2025〕28号)精神,同意将三明市沙县区南霞中心学校更名为:三明市沙县区南霞中心小学,负责实施小学义务教育,促进基础教育负责,小学学历教育。为便于工作开展,刻制“三明市沙县区南霞中心小校”新公章壹枚,从即日起开始使用。
附印模:
印模
三明市沙县区教育局
2025年10月21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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