沙县教育局关于印发全县教育系统“防风险保平安迎大庆”消防安全检查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

日期:2019-06-03 14:47 来源:沙县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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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中小学、幼儿园,局属各单位:

  现将《沙县教育系统“防风险保平安迎大庆”消防安全检查专项行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沙县教育局 

2019528 

 

  (此件主动公开)   

    

    

  沙县教育系统“防风险保平安迎大庆” 

  消防安全检查专项行动方案 

    

  为有效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预防和遏制重特大尤其是群死群伤火灾事故发生,根据《沙县人民政府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印发“防风险保平安迎大庆”消防安全执法检查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沙安委办〔201919)要求,县教育局决定从5月至10在全县教育系统开展“防风险保平安迎大庆”消防安全检查专项行动,特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的重要指示精神,进一步落实学校消防安全责任,提升消防安全管理水平,夯实消防工作基础,增强校园火灾防控能力,广泛开展消防宣传教育培训,全面排查整治火灾隐患,防止各类校园火灾事故发生,为新中国成立70周年创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 

  二、检查内容 

  (一)消防安全管理方面 

  1.校园建筑和场所是否依法取得消防行政许可。 

  2.建立健全各项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确立学校消防工作“一把手”负责制,确定消防安全重点部位,层层明确各类岗位消防安全职责,签订消防安全责任书,健全完善消防档案。 

  3.严格落实防火“日巡查”和防火“月检查”制度,加强夜间防火巡查,及时消除火灾隐患。 

  4.严格按国家有关消防技术规范要求配备消火栓、灭火器等消防设施,设置符合标准的应急照明装置和疏散指示标志,指定专人管理,做好维护管理记录,并定期检测更新,保持完好有效。相关人员能够熟练操作灭火器、消火栓等消防器材。 

  5.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消防通道应保持畅通,门窗不应设置金属栅栏和防盗网等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 

  6.校园建筑自动灭火(报警)系统、疏散逃生自救、防火分隔等消防设备及设施完好有效。学生宿舍应设置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施或安装点式火灾报警探测器。 

  7.校园建筑设有自动消防设施的学校应与具有资质的消防设施维修保养企业签订维护保养合同,每半月至少模拟启动一次,每月至少开展一次全面维护保养,确保完整好用。 

  8.设立校园消防控制室的学校,值班操作人员应具备资质且持证上岗,并能熟练掌握本岗位消防安全技能。 

  9.校园电气线路敷设符合消防安全规定,并经具备资质的机构检测合格,确保电气线路检测覆盖率、合格率均达100 

  10.在校园醒目位置张贴消防安全承诺书,暑假前布置一份学生与家长共同完成的消防家庭作业。 

  (二)消防安全技术方面 

  1.建筑内部装修不应遮挡消防设施、疏散指示标志及安全出口,不应妨碍消防设施和疏散通道的正常使用。 

  2.建筑疏散楼梯间在各层的平面位置不应改变。 

  3.建筑疏散门的宽度不应小于1.4米,紧靠门口1.4米内不应设置踏步。 

  4.建筑内安全出口、疏散通道和楼梯口等处应按要求设置疏散指示标志和应急照明灯,且连续供电时间不应少于30分钟。 

  5.安全出口或疏散通道的门上应设置“禁止锁闭”的标志,室内疏散通道或室外通道的醒目处应设置“禁止阻塞”的标志。 

  6.厨房使用燃气灶具应安装燃气泄露报警装置,其烹饪操作间的排油烟罩及烹饪部位宜设自动灭火装置,且应在燃气或燃油管道上设置紧急事故自动切断装置。 

  7.幼儿园的儿童用房和儿童游乐厅等儿童活动场所宜设置在独立建筑内,且不应超过3层,当设置在其它建筑内时,不应设置在四层及四层以上楼层或地下、半地下建筑内,且应按规定设置独立的安全出口。 

  (三)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和疏散演练 

  1.将消防知识纳入教学、培训内容,做到消防知识进教材、进课堂。 

  2.利用校园广播、网站、黑板报等宣传阵地,高频次播发以消防常识和自防自救技能为主要内容的消防安全提示,普及火灾逃生自救基础知识,剖析典型火灾案例,警示广大师生。 

  3.开展消防安全教育培训,保证全体师生懂得基本消防常识、消防设施器材使用方法和逃生自救技能。 

  4.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逃生预案,每学期至少组织开展两次全体师生参加的消防疏散逃生演练。 

  5.合理组建消防安全救援小组,负责引导学生疏散、扑救初起火灾及落实防火措施等。 

  三、实施步骤 

  20195月开始到10月结束,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部署发动阶段(530日前) 

  各学校结合实际,进一步明确职责,对照检查内容和《九类消防安全风险排查整治要求》(详见附件1),细化整治任务、方法和措施;结合《福建省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宣传工作,组织全体教职员工开展消防培训,提示突出风险,明确工作责任,督促掌握整治重点、标准和要求。 

  (二)组织实施阶段(531日至1010日) 

  1.各学校对照检查标准,自主评估风险、自主检查安全、自主整改隐患,承诺本场所不存在突出风险或者已落实防范措施,填写《单位消防安全自评自查自改和消防安全承诺情况登记表》(附件2)。 

  2.组织力量持续开展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整治,集中整治违规搭建彩钢板房,占用、堵塞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等突出风险,重点治理私拉乱接电气线路、超负荷用电等问题。建立健全辖区单位消防安全排查台账(附件3)。 

  (三)总结验收阶段(1011日至1020日) 

  县教育局组织对专项整治进行检查验收,及时总结专项行动情况,固化经验做法,分析存在的主要问题,梳理预防和遏制群死群伤火灾事故的有效举措,健全完善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工作机制。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校要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的总要求,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将学校消防工作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要逐级落实消防工作责任制,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做到组织领导到位、安排部署到位、检查督导到位、整改落实到位。 

  (二)明确任务职责。各学校要建立消防检查工作责任制,明确工作职责,细化各项工作任务和措施。要进一步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协调配合,建立完善的消防安全联动机制,积极构建社会化消防工作格局,全力消除火灾隐患。 

  (三)广泛开展宣传活动。通过板报墙报、宣传栏、网络等各种渠道,针对不同季节火灾特点,广泛开展宣传活动。既要宣传党委政府和教育部门重视支持依法整治火灾隐患的决心和举措,也要宣传公安机关、消防部门服务学校的做法和成效,进一步提升学校师生及其家长的消防安全感和满意度。要注重从正反两方面进行宣传报道,推广典型经验,曝光重大隐患,营造浓厚氛围。 

  (四)加强隐患排查整治。按照《福建省火灾隐患排查整治若干规定的通知》(闽政办〔201468号)和《九类消防安全风险排查整治要求》(附件1)的要求,加强校园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全方位排查摸底,逐一整改落实,不留死角,确保校园消防安全。 

  (五)严格落实督导问效。“防风险保平安迎大庆”消防安全专项行动将列入年度安全工作考核内容。对工作不落实、检查走过场、推动不明显的学校和单位,将予以通报批评;对有发生亡人火灾的,实行责任追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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