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明市沙县区教育局关于印发2022年 全区教育系统“全国科普日”活动方案的通知

日期:2022-09-26 09:16 来源:沙县区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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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中小学、幼儿园,局属各单位:

  现将《三明市沙县区教育局关于2022年全区教育系统“全国科普日”活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自身实际,予以贯彻落实。

 

  三明市沙县区教育局

  2022年9月13日

 

  (此件主动公开)

  2022年三明市沙县区教育系统

  “全国科普日”活动方案

 

  根据《三明市科协18部门关于举办2022年全国科普日活动的通知》(明科协综﹝2022﹞34号)及三明市沙县区科学技术协会等13部门印发的《关于开展2022年全国科普日活动的通知》(沙科协﹝2022﹞9号)等文件要求,特制定2022年三明市沙县区教育系统“全国科普日”活动方案。

  一、活动主题

  2022年全国科普日主题为:喜迎二十大·科普向未来

  二、活动时间

  区级活动定于9月14日-21日在区内集中开展,主题宣传活动贯穿全年。各中小学、幼儿园、区开放大学、区青少年活动中心、区教师进修学校﹝以下简称各校(园))根据全国活动主题,结合实际拟定活动副主题,如思维创新类、社会科学知识类、科技实践类、卫生健康类、校园安全类、节水节能环保类、劳动教育类等。

  三、活动内容

  (一)围绕喜迎二十大,回望创新发展。围绕喜迎二十大,回顾科技创新、科学普及在党和国家事业发展、社会文明进步和人民生活水平提升等方面取得的辉煌成就,立足新起点,展望和谋划科普服务高质量发展的新征程。

  (二)弘扬科学精神,激发创新活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普及法》颁布实施20周年和《福建省科学技术普及条例》颁布实施15周年之际,进一步将弘扬科学精神与增强科技创新活力相融合,将弘扬科学家精神与激励爱国奋斗相结合,传播科学思想、倡导科学方法,在全社会营造爱党爱国、热爱科学、崇尚创新的良好氛围,激发创新创造潜能,营造崇尚创新的社会氛围,提高社会文明程度。

  (三)倡导绿色发展,服务生态建设。围绕碳达峰、碳中和目标,普及生态文明知识,倡导简约适度、绿色低碳的生活方式,引导广大师生增强节约意识、环保意识、生态意识,把建设美丽中国转化为自觉行动。

  (四)立足全面小康,助力乡村振兴。立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新起点,围绕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引导先进技术服务农业,科技成果惠及农民,科学文明深入农村,带动树立科学生产、健康生活、协调发展的理念,提升乡风文明、助力乡村振兴。

  (五)开展志愿服务,深化文明实践。立足新时代新征程,充分调动科技和科普工作者积极性,以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为阵地,广泛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科技志愿服务,推动“智惠行动”全面融入科普日活动。

  (六)宣传科学素质纲要,推动贯彻实施。结合全国科普日活动组织开展,认真做好《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规划纲要(2021-2035年)》(简称《科学素质纲要》)的宣传解读,调动全社会参与科学素质建设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推动《科学素质纲要》重点任务落地见效。

  四、重点活动

  (一)开展主题活动

  各校应积极组织主题活动,借助多媒体展示、实物或模型、活动展板、互动体验等形式开展科普宣传,重点面向青少年学生开展碳达峰、碳中和科普活动,传播生态文明知识,倡导“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生态文明理念,结合绿色学校创建工作,在教育系统掀起全国科普日活动热潮。

  时间:9月份(具体时间由各单位自行确定)

  (二)基层科普联合行动

  1.青少年科技教育联合行动

  活动内容:面向广大青少年开展科普报告、科技实践活动、科普表演等丰富多彩的青少年科技教育活动,激发青少年科学梦想和科学志向。

  时间:9月份(具体时间由各单位自行确定)

  2.卫生健康科普联合活动

  活动内容:各校(园)联合卫生健康部门,聚焦健康文明生活方式、科学防疫、生命安全、儿童青少年健康、老年健康等主题,结合健康学校创建活动,开展科普宣传。

  (三)全国科普日网络活动

  利用自身资源,注重运用新媒体组织开展知识竞赛、活动打卡等网络在线科普活动,形成网络科普传播热点。

  五、有关要求

  (一)登记发布。2022年9月15日至9月28日,各校(园)可注册并登录全国科普日网站(www.kepuri.cn)或下载“科普中国”客户端,提供科普日活动内容信息,网络活动可提供活动网址信息,以便于平台进行活动推广和公众参与活动。活动单位可提供参与活动的科技工作者准确信息,平台可以活动举办单位的名义发送感谢短信,增强科技工作者获得感。请各校(园)做好组织动员,鼓励利用全国科普日平台管理、发布活动信息,便于公众参与。要突出活动品牌,在活动宣传中规范使用全国科普日和科普中国标识。

  (二)信息完善。2022年10月12日前,各校(园)可通过全国科普日网站或“科普中国”客户端及时补充完善活动信息和进展,包括活动图片视频、新闻报道链接等。

  (三)工作总结。全国科普日活动结束后,各校(园)要认真做好资料汇总和活动总结工作,并于2022年9月28日前将活动资料(简要总结+3至5张精选照片)等影像资料电子版及时报至邮箱:t1w6y3@163.com。

  联系股室:体卫艺股  联系电话:5758955

 

  三明市沙县区教育局

  2022年9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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