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明市沙县区教育局关于 答复区十八届人大一次会议第1057号代表建议的函

日期:2022-11-21 13:13 来源:沙县区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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戴泉强等三位代表:

  你们提出的《关于解决偏远乡镇教育资源薄弱问题的建议》的建议收悉。首先,感谢你们对我区乡村教育工作的关心和支持。现就你们所提建议的办理情况答复如下,不妥之处敬请指正:

  近年来,我局十分重视乡镇教育资源薄弱、结构失衡等问题,专门召开会议进行研究,积极与相关部门沟通、协调。重点抓好四方面工作:

  一是重视乡镇师资队伍建设,缓解师资不足。

  落实“区管校聘”,统筹全区教师编制,对乡镇教师的编制适当倾斜。在核定的编制总量内,围绕区域内学校教育教学对教师学科需求和师资均衡,建立和完善编制动态调整机制。农村学校按师生比测算编制数,小规模义务教育学校编制按生师比和班师比相结合的方式核定,并向生源稀少的教学点、村小学适当倾斜,每年通过公开招聘,为乡镇学校及时补充师资,2022年共招聘75名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其中安排27名到乡镇学校任教,重点解决乡村教师学科全覆盖的问题;加强本土化乡村教师培养,依据师范生免费教育政策,每年区政府和三明学院签约公费师范生,为乡镇定向培养“本土化”乡村教师和幼儿教师。

  二是探索“总校制”改革,培养扶持教师成长,制度引导教师合理良性流动。

  以总校为单位,建设大教研组、大备课组,采取总、分校联动教研机制,开展课题研讨、理论研修,形成在学科优秀教师引领下一体化研训模式,注重城乡一体、上下联动,落实区、校二级教师培训体系,培养乡镇教师专业成长;深化管理体制改革,落实义务教育学校校长教师校际交流制度,完善城区教师乡村任(支)教服务期制度,城区中小学教师晋升高级职称应有在乡村学校任(支)教一年以上或薄弱学校任(支)教三年以上经历,引导优秀校长、骨干教师向乡镇学校和村小、教学点流动,城区学校校长教师交流到乡村学校,保留其在原学校所聘教师职务等级;长期在乡村一线教学的教师给予优先选聘进城,通过定期交流、跨学段交流、跨校竞聘、小片区管理、学校联盟(总校制)、对口支援、走教、支教等多种形式,引导城乡教师合理有序流动。

  三是“智慧+教育”项目引领,补齐教育短板。

  “智慧+基础投入”建设沙县区教育智慧校园公共服务平台、教师研训系统、备课授课系统等,已经安装调试智慧设备81台,扫描仪18台,AI英语听说课堂等系统10套,涵盖中小学各学科教学资源1857万个,优质题库卷库约6200万题,覆盖城乡学校35所;“智慧+教研培训”推动信息技术与教研融合,以数据驱动精准教学,“线上+线下”培训结合提升培训5场,受益教师300余人;“智慧+教学应用”建成大数据精准教学系统、个性化学习手册、AI英语听说课堂系统,大数据精准教学系统覆盖16所初、高中,惠及学生1.6万人,教师1239人,个性化学习手册覆盖4所学校,惠及学生2074人。

  四是优惠政策倾斜,激发乡村教师从教积极性。

  制定优惠政策向乡村教师倾斜。加大对农村教师职称评定、学习培训、评优评先等方面的政策倾斜,实行城乡学校统一的岗位结构比例(乡镇学校以教师实际数为基数);凡在农村学校任教累计满25年及以上且仍在农村学校任教的教师,已取得中级、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可直接聘任,不占核准岗位数;高校毕业生到乡镇及以下中小学任教的,可直接转正定级,转正定级时薪级工资高定1档;允许所教专业与所学专业或教师资格证专业不一致的农村和艰苦边远地区教师参与职称评审,以促进农村义务教育阶段一专多能教师专业发展;乡村教师评聘高级职称不作课题研究的刚性要求,推荐申报小学、幼儿园高级教师时,乡村教师不低于20%;实行农村教师津补贴制度,中小学教师在乡镇农村任教的,区财政给在乡镇农村任教教师每月农村补贴200-500元不等,对乡村教师每月生活补助300元。

  领导署名:颜瑞潭

  联 系 人:王贤木

  电话号码:0598-5855809

 

  三明市沙县区教育局  

  2022年5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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