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明市沙县区教育局关于做好2023年 初中毕业升学体育考试工作的通知

日期:2023-04-03 16:05 来源:沙县区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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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初中学校:

  根据《三明市2023年初中毕业和升学考试办法》(明教中〔2023〕34号)《三明市教育局关于公布2023年初中毕业升学体育与健康考试项目的通知》(明教中〔2022〕170号)精神,现就我县2023年初中毕业升学体育考试工作做如下安排,请遵照执行。

  一、考试对象

  所有参加2023年毕业升学(即报考普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考试的初中毕业生(含应、往届)。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时间

  与中考报名审核同步进行。

  三、考试时间

  (一)体育与健康基本知识考试

  《体育与健康基本知识》考试与初中毕业升学考试《道德与法治》科目同场合卷进行。

  (二)身体素质与运动技能测试

  体育中考身体素质与运动技能项目测试实施全面电子化及考场的全程视频监控拍摄。

  1.考试时间为4月1日至5月中旬,在县体育中心设置唯一中心考场。具体考试时间另行通知。

  2.同一所学校的考生原则上在同一半天内完成所有考试项目(特殊天气及游泳项目除外)。

  3.在考试过程中,如考生出现意外事故或非人为因素造成考试过程中断的,经考试指导组批准,可准予该项当场重考一次。

  4.考试实施过程中,如因天气等原因确需中断考试的,由区教育局在统一安排的本地考试时间内进行调整安排,原考生已考的项目不重考。如在本地考试时间内无法完成考试的,则报市中招办进行全市统筹调整安排。

  四、考试项目及分值

  根据《福建省初中毕业升学体育考试指导意见(试行)》要求,参加毕业升学考试的初中毕业生(含应、往届)升学考试中,体育中考总分为40分,其中体育与健康基本知识占4分,身体素质与运动技能占36分。

类别

考试内容

分值

权重

备注

必考类(一)

体育保健知识

体育健身知识

4

10%

每位考生都要参加笔试

必考类(二)

男生

1000米跑

200米游泳(不限泳姿)

15

37.5%

2023年取消该项考试,赋满分

女生

800米跑

200米游泳(不限泳姿)

抽考

排球:对墙壁垫球

5

12.5%

设区市教育局随机抽选

抽选

考类

1.50米跑;

2.1分钟跳绳;

3.1分钟仰卧起坐。

16

40%

考生从三个项目中自选两项考试,每项分值8分

  1.体育与健康基本知识考试(4分)

  以《义务教育体育与健康课程标准(2011年版)》第三部分课程内容中的“水平四(7-9年级)”、《福建省义务教育“体育与健康”教学指导意见(试行)》“水平四”中的“体育与健康知识内容和标准”作为笔试基本内容。实行全市统一计算机网上评卷。

  2.身体素质与运动技能测试(36分)

  共4个测试项目,满分36分。其中必考类(二)项目满分15分(2023年取消该项目考试,赋满分),抽考类项目满分5分,抽选考类项目满分16分(每个单项8分)。每个测试项目按满分100分计分,四个项目得分按权重比例相加后,以满分36分折算成身体素质与运动技能测试成绩总分,折算后保留小数点后2位。

  凡无故缺考的项目,该项目以0分计算。考生考完所有项目后,由学校组织考生对测试成绩进行现场签字确认。

  五、关于免考、缓考规定

  根据《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印发福建省初中毕业升学体育考试指导意见(试行)的通知》精神,对免考、缓考的申请和计分办法做如下规定:

  因身体残疾,持有残疾证(丧失运动能力)或患有严重疾病(不能剧烈运动)的考生,可申请身体素质与运动技能测试免考。经申请准许免考的学生需参加体育与健康基本知识考试。

  (一)免考、缓考

  由区教育局组织包括医学专家在内的审核组,对考生的免考、缓考申请及证明材料进行统一审核确定。考生获准免考后,不再参加身体素质与运动技能测试,其免考(缓考)申请表、证明材料及审核材料须存入学生档案。未经批准无故缺考的,身体素质与运动技能测试成绩以0分计算。

  1.免考

  (1)申请对象

  身体残疾,持有残疾证(丧失运动能力)或患有严重疾病(不能剧烈运动)的考生。

  (2)申请材料

  ①身体残疾,持有残疾证(丧失运动能力)的考生: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免考申请表;残疾证原件及复印件。

  ②患有严重疾病(不能剧烈运动)的考生: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免考申请表;二级以上综合医院疾病证明原件;近三年病历原件及复印件、医院检查报告单。

  以上材料由考生根据实际情况提供,并注明考生学籍号、姓名等信息。

  (3)申请程序

  考生填写《免考申请表》(见附件2),详细注明免考原因,经家长、班主任签字,由学校初审,于4月5日前报送区教育局中教股。开考前由区教育局中教股统一组织学生到区总医院进行复检,经区审核小组批准并在考生所在班级公示三天无异议后,汇总并加盖区教育局公章报市中招办备案。

  (4)免考计分方法

  免考考生体测成绩以当年所有参加初中毕业升学体育考试体测考生(不含缺考、免考的考生)的平均分的80%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体育与健康基本知识理论考试成绩按实际得分计算。

  2.缓考

  在体育考试过程中,原则上不得申请缓考,考生中途无故退出视为弃考,缺考项目按0分计算。若因考生在考试过程中出现身体异常状况或受伤,确实无法完成考试,可申请缓考一次。缓考原则上由区招生考试中心组织在当地考点或协调统一集中至就近的后续其它县(市、区)考场进行。在统一考试结束后尚未组织缓考的,由市级统一组织,考试时间一般安排在统一考试结束后的两周内进行。

  (1)申请对象:

  因伤、病(含女生生理期)或意外事故等原因暂时不能参加初中毕业生升学体育考试的考生,可申请缓考。

  (2)申请材料:

  ①缓考申请表(见附件3);

  ②伤病考生需要提供二级以上综合医院证明、原始病历及医院检验报告单;

  ③女生生理期由学校出具证明。

  (3)申请程序:

  由现场监考老师、医生、主考、监察组确认,考生填写《缓考申请表》,考试领导小组审核后,报区招生考试中心备案。

  (4)计分办法

  缓考过程中,考生因伤病等原因无法完成全部考试的,已考项目按现场实测计分,未考项目作免考处理,免考的项目以本年度所有参与体育考试的考生该项目平均分的80%计入总分(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并报当地区教育局备案。

  (二)回原籍考生与往届生的体育考试组织、管理。

  在三明市以外就读需回原籍参加录取的沙县户籍应、往届考生,回沙县区招生考试中心报名参加统一组织的中考体育考试。上述考生凡未参加2023年体育统一考试,均作缺考处理,以0分计算。

  六、组织领导

  (一)组织机构

  县教育局成立中考体育测试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工作需要下设考务组、监察组、考试指导组、免缓考审核组、后勤保卫组等组织机构,负责领导组织2023中考体育考试工作,并协调卫健、公安、电力等部门共同做好体育中考各项保障工作(见附件1)。各校成立考务、后勤保卫、监察等中考体育测试工作机构,校长担任主考。

  (二)职责范围

  1.领导小组(中心考点):负责中考体育测试的组织管理工作,宣传、执行有关政策规定,培训考试工作人员,审核批准免试、缓试考生,考试期间进行现场巡视,检查处理考试过程中出现的突发偶发问题。

  2.考务组:审核考生报考资格,核发考生准考证,编排考试秩序册,公布考生成绩及汇总上报有关表册。

  3.考试指导组:检查体育考试各个项目所需的场地、器材、设备等是否按照考试要求进行布置。查验考生准考证,安排考生进入测试点参加考试。提交考生在考试过程中反映的问题和意见。

  4.后勤:负责联系安排中心考点场所,安排考试所需车辆及考试期间的饮用水、伙食等。

  5.保卫组:负责维持考试场所的正常秩序,对考场进行封闭管理。检查进场人员标志,制止无佩带标志的人员进入考场。对影响考试正常进行的行为要立即制止,对不听从劝告且无理取闹者,交公安部门处理。检查并禁止学生和考试工作人员携带手机及有录音录像功能的设备进入考场。

  6.监察组:监察组由县教育系统纪委及各初中校党支部纪检委员等人组成。监察组主要监督检查体育考试整个过程是否按有关规定执行。

  七、考试管理

  1.考场设置

  (1)中心考点:各校不设置考点,在城区设置一个中心考点,中心考点设置地点另行通知。

  (2)考试场地:安装视频监控设施或摄像,空间相对独立且能够进行“全封闭式”管理。考试场地外设立警戒线,并排安保人员进行警戒,严格禁止非本场考生、家长及与考试无关的一切人员进入。考试视频监控文件保存6个月。

  2.考务要求

  (1)考试工作人员必须佩带由县招办统一验印的工作标志牌进入考试场地,考生凭准考证进场参加考试。各项目测试区相对隔开,裁判员不得串岗。

  (2)考试前,各校要组织考生学习有关考试项目及考试要求(《考生须知》见附件6)。领导小组要对考试有关工作人员进行必要的培训和纪律教育(《体育考试工作人员守则》见附件7)。

  (3)考试顺序:考生按十二人为一小组,轮流轮换参加抽考项目和抽选考项目的测试。

  八、严肃纪律,确保考试顺利

  1.初中毕业升学体育考试工作政策性强,涉及面广,各校要认真落实考试工作责任制,加强宣传教育,加强组织领导,加强管理,加强安全防范措施,加强保障措施,要做好考生进城考试的交通安全和饮食安全等工作,安排教师领队,要求考生及工作人员统一乘坐有安全保障的营运交通工具准时抵达中心考点。校长是第一责任人,要亲自安排、亲自落实,安全工作要做到万无一失,确保体育考试工作按时、平稳进行。

  2.为保证体育考试工作顺利开展,各考务及工作人员要认真组织学习教育部和国家体育总局联合颁发实施的《学校体育工作条例》和《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把握精神实质和标准,未经培训不得上岗。

  3.要坚持公正、公平、公开原则,坚决排除不正之风的干扰。考务人员必须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认真组织实施考试,不允许降低考试标准。凡在升学体育考试中出现弄虚作假等舞弊行为,按照有关规定交由纪检监察部门处理。各校要设举报电话,并向社会公布(县教育局举报电话为5855815,5855823)。

  4.各校要加强对学生的年度常规体检,科学地指导学生进行锻炼,并教育学生在报名时,既不隐瞒病情,也不虚报疾病。在体育考试期间,特别要注意加强安全教育,参加考试乘坐规范运营车辆,注意交通安全。要做好考试期间的疫情防控工作,根据要求,措施到位,防止各类传染病发生。

 

  沙县区教育局

  2023年3月28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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