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 引 号:sm10104-0200-2022-00022
- 备注/文号:沙教〔2022〕27号
- 发布机构:沙县区教育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2-03-24
- 有效性:有效
- 有效性:有效
- 有效性:失效
- 有效性:废止
各中小学,局属有关单位:
为全面贯彻教育部《中小学书法教育指导纲要》,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学校美育工作,传承和弘扬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提升少年儿童艺术修养、审美能力和创造能力,展示书法教育成果,经研究,决定举办沙县区第五届“春晖杯”中小学师生书法大赛。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大赛主题
喜迎二十大,一起向未来
二、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三明市沙县区教育局
承办单位:三明市沙县区青少年学生校外活动中心
三、参赛对象及组别
(一)参赛对象
全区各中小学校学生及教师(含退休教师)。
(二)参赛组别
硬笔作品(分7组):农村小学低年组、城区小学低年组(1—3年级);农村小学高年组、城区小学高年组(4—6年级);农村中学组、城区中学组和教师组。
软笔作品(分5组):农村小学组、城区小学组、农村中学组、城区中学组、教师组。
四、参赛作品要求
参赛作品必须由本人原创,书写能够反映中华优秀传统文化、革命文化和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的经典诗文、中国成语、警句或中华古今名人名言,以及展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成就等正能量的内容。
(一)硬笔作品
小学低年组作品:A4纸规格,楷体,可用田字格铅笔书写。
其他组别作品:A4纸规格,钢笔、水笔书写,具有一定水平的可自行采用扇面、镜面等异形艺术纸张书写。
(二)软笔作品
作品尺寸一般为四尺整张以内,四尺斗方为68×68CM。用宣纸书写,以楷书、行书为主(篆、草书请附释文)。
五、赛事阶段安排
(一) 校内比赛阶段(4月1日-5月20日)。各中小学校组织发动师生积极参与,开展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书法选拔比赛。
(二) 区级评选阶段(5月20日-5月30日)。以各组别为单位,组织三明市沙县区春晖书法基金会顾问等专家进行专业评选,按照10%、20%、30%分别评选出一、二、三等奖,并颁发荣誉证书及《沙县区第五届“春晖杯”中小学师生书法大赛作品集》。为学生获一、二等奖指导教师颁发证书,同一教师指导多名学生获奖的,仅颁发最高奖项证书。
(三) 现场书写展示阶段(时间另定)。组织一等奖获奖选手参加现场书写展示。
六、作品报送要求
(一)在作品背面右下方用6B以上铅笔正楷注明作品名称、组别、作者姓名、作者学校名称及指导教师,投稿者一律使用真实姓名,化名或重复选送者不予参评。
(二)作品以学校为单位统一报送,城区学校每组作品上交数不少于10幅,农村学校每组作品上交数不少于5幅。作品原件与报名表(纸质加盖公章)于2022年5月20前寄送沙县区青少年学生校外活动中心,联系人:江英,联系电话:138*****1401。
(三)选送作品必须填写《沙县区第五届“春晖杯”中小学师生书法大赛报名表》,于5月20日前将参赛作品照片及报名表电子版(见附件)发送至区教育局体卫艺股邮箱:t1w6y3@163.com,联系人:江穆清,联系电话:5758955。
七、工作要求
“春晖杯”中小学师生书法大赛每两年举办一届,区教育局将书法教育及比赛开展情况纳入中小学校年度工作考评。各中小学校要重视书法教育,将书法比赛与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建设墨香校园、发展素质教育等工作结合起来,精心组织,确保赛出水平,赛出成效。
附件:沙县区第五届“春晖杯”中小学师生书法大赛报名表
三明市沙县区教育局
2022年3月24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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