沙县民政局201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13-01-10 16:06 | 来源:沙县民政局

                                           沙民〔20136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下称《条例》)和县政府信息公开的要求,本年报在我局实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基础上编制。

本年报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复议、诉讼和申诉的情况,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说明与附表等七部分组成。本年报中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211日至20121231日止。本年报电子版本可在沙县民政局网站(http://www.fjsx.gov.cn/sxmz/)查阅。联系方式(地址:沙县县政府大楼一楼,邮编:365500,电话:5822039,电子邮箱:sxmzj@163. com)。

一、概述

按照《条例》和县政府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统一部署,2012年我局在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基础性工作等方面取得新进展。主要开展了以下几个方面工作:

㈠加强领导。我局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做到政府信息公开与民政业务工作同安排、同部署、同检查。 

㈡加强学习。认真开展《条例》宣传教育,组织工作人员参加省继续教育中心举办的公务员保密知识与职业道德、政府信息公开知识培训,提高对《条例》的贯彻执行能力。

㈢建章立制。我局制定了《沙县民政局保密工作制度》,明确“涉密信息不公开、公开信息不涉密”和“谁公开、谁负责”的原则;建立了以各()室提供信息为基础、牵头汇总的信息收集机制;建立了由各()室主要负责人负责,办公室具体落实的信息公开责任机制;建立了公文办理与政府信息公开同步的工作机制。

㈣加强督查。成立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工作领导小组,对拟公开的政府信息进行保密审查,定期不定期对已上网公开的信息进行检查,防止泄密事件发生。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㈠政府信息公开的数量

截至20121231日,我局在民政局网站上共主动公开政府信息57条,全文电子化率达100%

㈡政府信息公开的主要内容

我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57条。内容涵盖政策法规、办事程序、政务公开、机构设置、应急管理等方面,在民政网站上公开。

㈢政府信息公开形式

对于主动公开的信息,我局采取网上公开为主,政务公开栏为辅的公开方式,将网上信息公开作为信息公开工作重点,积极发挥沙县民政局网站作为局政府信息工作第一平台的作用。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情况

我局2012年度共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0件。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2年度我局未接到有关政府信息公开方面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

五、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截至2012年底,我局没有发生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收费及减免情况,也没有与诉讼(行政复议、行政申诉)有关的费用支出。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㈠存在的主要问题:2012年,我局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从总体来看,运行状况较好,但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信息公开的内容有待进一步完善,民政信息公开在内容深度和广度等方面还有待进一步提高。

㈡改进措施:一是继续深入贯彻落实《条例》,加强学习宣传培训,不断提高工作人员业务水平。二是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内容。深入了解公众对民政信息的需求度,积极探索信息公开形式的多样化,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做到依法、准确、及时、便民。

七、说明与附表

本年报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211日起至20121231日止。

附表

指标名称

计量单位

2012年度

历年累计

主动公开文件数

57  

256

其中:1. 政府网站公开数

57

256

2.政府公报公开数

0

0

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总数

 0

0

其中:1.当面申请数

 0

0

2.网上申请数

 0

0

3.信函申请数

 0

0

对申请的答复总数

0

0

其中:1.同意公开答复数

0

0

2.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0

0

3.不予公开答复数

0

0

4.其他类型答复数

0

0

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减免金额

0

 0

行政复议数

0

 0

行政诉讼数

0

0

接受行政申诉、举报数

0

0


2013年1月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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