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 引 号:SM10116-0200-2025-00031
- 备注/文号:沙农办〔2025〕7号
- 发布机构:沙县区农业农村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5-03-07
各乡(镇)乡村振兴综合服务中心、街道经济发展综合服务中心:
为加快沙县小吃产业转型升级,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实施,促进市农科院科研成果转化,实现农业农村经济持续稳定增长,经研究决定,2025年拟继续扶持明椒系列品种种植示范推广项目,向社会公开遴选。现将项目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沙县区内从事种植业的涉农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种植大户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
二、申报要求
示范片种植面积达20亩以上(含20亩),种植品种为高辣度明椒系列品种,亩产量达2000斤以上。
三、申报条件
1.示范片所属单位(涉农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等)应在工商部门登记注册,种植大户除外。
2.具备较好的基础设施,较强的技术力量,有较大的生产规模,有能力定期举办观摩、展示、推广等活动。
3.规章制度完善,管理规范,无违法违纪、失信等问题。
4.示范片拥有土地承包或流转合同。
四、申报程序
申报认定示范片须向所在乡(镇、街道)申请,填写《2025年沙县区明椒系列品种种植示范推广项目申报表》(见附件),并附营业执照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土地合同协议复印件等材料(种植大户只要附身份证复印件、土地合同协议复印件)。乡(镇、街道)负责统计汇总签字盖章,于3月17日前推荐区农业农村局审议确定。逾期不报,视为放弃。
五、优惠措施
示范片经验收合格公示无异议后,每亩给予补助资金300元,具体实施方案另行文下发。
六、验收资料
示范片申请验收时,需提供申报表、营业执照、土地流转或承包合同、身份证复印件、实际面积测量截图、产前产后影像图片、补助申请等材料。
联系人:吴铭俊,联系电话:0598-5822431。
附件:2025年沙县区明椒系列品种种植示范推广项目申报表
三明市沙县区农业农村局办公室
2025年3月7日
附件
2025年沙县区明椒系列品种种植示范推广项目申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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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营主体 |
建设具体地点 (XX行政村XX地块) |
建设内容 |
示范片面积(亩) |
有无规范土地流转合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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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领导签章: 分管领导签字: 经办人签字:
注:实施经营主体申报材料必须真实、完整与齐全,不得重复申报其他项目,并对此负责,否则不予申报。乡(镇、街道)汇总、盖章、签字后,于3月17日前上报区农机技术推广中心,逾期不予补报,视为放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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