沙县区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完成待遇调整发放工作

日期:2023-02-22 来源:三明市沙县区人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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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认真贯彻落实《关于调整提高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的通知》(明人社〔2022〕61号)文件精神的要求,我区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中心对正常发放、死亡、暂停发放等享受人员信息进行了认真准确,做到“不错发、不漏发”,确保每一位符合领取待遇条件的参保人员能够按时、足额领取到增加的基础养老金。

  此次待遇调整从2023年1月1日开始执行,每月基础养老金标准从每人每月140元调整为150元,每人每年可领取基础养老金1800元。截至目前,基础养老金提高部分已全部发放到位,共3.7万人符合待遇条件的城乡居民享受到了这一惠民政策。

                               (沙县区人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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