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登记服务申请材料清单

日期:2020-01-04 15:20 来源:三明市沙县区人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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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事项名称: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登记服务

  事项类别:公共服务事项

  办理依据:《社会保险法》第八条

  受理机构:(镇、街道)保障所和县城乡居民保中心

  审批机构:(镇、街道)保障所和县城乡居民保中心

  申请条件:年满16周岁的城镇居民均可在户籍地参加新农保。(不含在校学生)已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农村居民不要重复参保。

  申请材料:本人持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复印件各一张,社保卡(农商银行)或沙县农商银行储蓄卡到乡(镇、街道)保障所办理。

  办理流程:1.本人个人申报(提供身份证、户口簿复印件各一张)。2.村级初审。3.(镇、街道)保障所审查并录入。4. 县城居保中心审核,建立参保信息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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