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三明市沙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党组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日期:2024-06-21 17:53 来源:三明市沙县区人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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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区委巡察工作统一部署,2023年12月13日至2024年1月16日,一届区委第五轮巡察二组对我局党组开展了巡察,并于2024年2月27日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强化责任担当,压实主体责任

  ㈠加强组织领导,迅速动员部署

  2月27日下午区委巡察组巡察反馈会召开后,局党组立即召开党组成员会议,研究制定整改方案,确定整改方向和思路,第一时间成立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由党组书记任组长,班子成员任副组长,各直属中心负责人及相关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确保各项整改工作部署到位、责任到位、落实到位。3月8日再次召开专题会议,对意见建议逐条进行梳理,研究和推进整改工作方案,明确提出问题不解决不松手、整改不到位不罢休。之后每两周召开一次巡察反馈问题整改专题党组会,研究讨论阶段性整改进展,不折不扣地推进问题整改。

  ㈡制定整改方案,抓实责任分解

  根据巡察反馈意见,领导班子主动分析问题,夯实责任,中层负责人主动认领问题,划定责任,深入围绕4个方面27个问题逐项制定整改落实措施,形成了《中共三明市沙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党组关于落实区委巡察组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沙人社党组〔2024〕4号),把整改事项落实到责任领导、责任部门和具体责任人,明确整改时限,强化跟踪督办,做到层层带动,确保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音,做到不回避立行立改、不敷衍改出成效,整改一个销号一个。

  ㈢强化工作督查,提高整改成效

  局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整改工作的统筹协调和督促检查,建立整改台账,采取对账销号,解决一个、销号一个、巩固一个,对简单应付、推诿扯皮、整改不力的责任人进行“一票否决”,取消评先评优资格,坚决追究问责。开展整改工作以来局主要领导对整改工作亲自部署、亲自过问、亲自协调、亲自督办,班子成员按照“一岗双责”要求,切实加强对分管股室和直属单位整改工作的指导把关。通过各股室及直属各单位的密切配合与通力协作,对整改问题逐个落实,目前已完成27个问题的整改。

  二、巡察反馈问题的整改情况

  ㈠聚焦党中央、省委、市委、区委决策部署在基层的落实情况

  1.推进人社工作高质量发展有差距。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一是加大政策落实力度,确保政策应享尽享。通过开展集中招聘活动、送策上门等方式强化就业创业政策宣传,确保企业知晓。主动对接服务,电话通知或走访未申领稳岗补贴的企业,向其宣传解答可享受的政策。二是定期走访跟踪,护航政策落地。定期深入企业进行走访,跟踪了解和跟进服务就业创业政策落实情况。经联系,有64家企业明确表示愿意办理,部分企业存在无法联系、因补贴金额低不愿办理、经办人员无法抽出时间前来办理的情况。目前有55家企业前来申办,已向39家企业发放补贴42719.14元,惠及职工267人。三是优化工作流程,提高工作效率。进一步健全管理台账和跟踪督促机制,确保第一时间登记并要求单位办理,三个工作日内跟踪办理落实情况。四是开展自查自纠,及时追回待遇。因部门沟通不顺畅、文件流转不到位、单位经办办理不及时等原因,可能造成待遇调整延期办理的,我局将加强和区内各相关部门的沟通联系,提醒相关部门及时将材料送至我局,并在第一时间通知单位经办做好待遇调整工作。对近三年以来收到被采取强制措施相关材料的人员进行全面排查,除反馈人员以外未发现工资待遇调整落实不到位的问题。于3月26日追回相关人员多发放的工资待遇5914元并退还区财政局账户。五是拟定于6月组织开展全区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员工作业务培训,并下发事业单位人事及工资业务工作注意事项,切实加强人事管理工作人员的政策水平和业务能力。六是对相关人员进行处理。4月8日对工资待遇处理不到位的1位责任人予以批评教育,进一步增强责任意识。

  2.履行职能职责不到位。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一是建立机制,常态化开展退休人员退休审核工作。建立提前摸底、提前审核、提前确认机制,于每年第三季度对后三年内退休且由我局管理的事业干部档案进行摸底造册,确保不超期、不遗漏。2023年11月对2024年度退休人员进行摸底造册,了解人员退休情况。二是延伸审核年限,防范潜在问题。对“延迟”办理退休手续的人员,按实际退休年月进行退休待遇核定,并第一时间通知退休人员所在单位做好待遇的审批和发放;对后三年内退休且由我局管理的事业干部119人的档案材料进行严格查阅审核,与摸底结果进行比对,对档案材料信息不齐全的20人已通知其补齐材料;对后三年内退休且人事档案由主管单位保管的工勤人员,通知各主管单位(教育系统除外)汇总并核对机关事业单位工勤人员工资系统出生年月和档案出生年月,并进行指导及抽检,对不一致的由单位和我局双重审查确认,发现材料不齐全的要求补齐材料,已完成91名工勤人员档案的核对,抽检、双重审核档案25本。三是加强案前调解力度,做好源头治理。仲裁股制订《案前调解情况表》,通过填写情况表的方式了解当事双方的案前调解意愿,并根据双方意愿开展下一步工作。四是完善机制,促进调解工作更有效开展。不断健全完善案前调解工作机制,探索设立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中心,于2024年3月14日申报公益性岗位,拟招收1名协理员从事调解中心辅助性业务。五是强化档案管理。于4月5日完成2007至2023年度事业股各项工作文书档案特别是职称聘任工作档案的整理归档;对其他股室业务档案整理情况进行了自查及整改,均已完成2023及之前年度的档案整理工作。六是推动档案材料规范。要求业务人员严格审核需存档的材料,严格落实材料有签字、有盖章,做到收件规范,审核合规,材料及时归档整理。七是严格把关单位职称职数,进一步完善岗位核定、聘用审批。健全一簿一账管理机制,新增设“三明市沙县区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登记册”,截至4月,我区上一轮岗位设置期满的事业单位均已规范完成新一轮岗位设置。八是对相关人员进行处理。4月8日对退休审核管理不到位的1位责任人予以批评教育,进一步增强责任意识。

  3.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有欠缺。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一是落实制度深入学习。制定《2024年人社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重点内容安排》,并按要求安排专题学习,2024年至今已组织中心组学习并开展研讨4次。党组书记带头并监督中心组成员结合实际工作撰写心得体会5篇,做到学深悟透。二是重视研究分析。强化对意识形态工作的研究部署,2024年党组会已专题研究并部署意识形态工作1次,开展1次意识形态领域情况综合分析并在党内通报。将意识形态工作与党建工作同研究、同部署,已将意识形态工作内容纳入各支部2024年度党建工作计划。将意识形态内容融入“三会一课”学习中,组织各支部党员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重要论述。三是建立宣传载体管理台账并完善审签制度。针对意识形态阵地存在薄弱环节的问题,已建立公共领域宣传载体管理台账,明确记录拟稿及审核人员,保障宣传内容质量。严格执行信息发布“三审制”程序,对宣传载体中的信息均审签后发布。

  ㈡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

  1.公务接待管理不规范。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一是加强政策法规学习。于3月6日组织局机关及各中心会计、出纳集中学习《会计制度》《公务接待制度》等内容,规范今后资金使用和财务报销。二是及时整改,规范公务接待管理。财务人员严格执行公务接待制度、经费报销制度及流程,对公务接待“三单不全”的票据,一律退回整改。三是对相关人员进行集体谈话提醒。于3月6日对局机关及各中心会计、出纳、办公室人员进行集体谈话提醒,要求不断强化责任意识,提高工作质量和效率。

  2.财务审核把关不严。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一是加强学习规范程序。于3月6日组织局机关及各中心会计、出纳集中学习《会计制度》等内容,进一步规范财务支出审批程序,严格落实材料报销的审核制度,规范报销票据要素。二是规范电费报销流程。人才中心工作人员3月1日至供电公司窗口办理电费托收业务,于3月5日起供电公司对公账户开始对人才中心电费正式托收。三是及时补录入账,做好固定资产管理。立行立改,在巡察期间已将密集架资金纳入“固定资产”科目核算。建立健全固定资产管理制度,对单位固定资产进行全面清查,确保固定资产账实相符,同时做好固定资产采购、领用、处置、报废等工作,确保今后资产入账准确无误。

  3.工会管理不规范。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一是加强政策法规学习。于3月6日组织局机关及各中心会计、出纳集中学习《福建省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实施办法》等内容,规范今后工会经费的使用。二是及时清退整改。人才中心于2月29日退回超标准范围支付的慰问费用750元;招工服务中心于3月1日退回2021年度超标准发放的节日慰问品240元。三是规范工会经费支出审核管理。严格落实报支材料的审核把关,对报销内容不符合要求、附件不全的材料一律退回补充或不予报销,保障报销票据要素齐全。四是对相关人员进行集体谈话提醒。于3月6日对局机关及各中心会计、出纳进行集体谈话提醒,要求不断强化责任意识,提高工作质量和效率。五是对相关人员进行处理。3月6日对超范围标准列支慰问品的2位责任人予以批评教育,进一步增强责任意识。

  4.会计核算不规范。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一是加强政策法规学习。于3月6日组织局机关及各中心会计、出纳集中学习《会计制度》等内容,规范今后资金使用和入账登记。二是开展自查工作。人才中心于4月25日对2021至2023年度的账本及凭证进行自查,除巡察发现问题外,未发现其他问题。三是强化会计核算管理。不断完善财务工作,认真审核财务收支,保证凭证的真实合理有效。

  5.行政审批管理不严格。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一是梳理审批流程,落实工作要求。要求经办人员严格审核申请人提供的材料,做到收件规范、审核合规,案件及时归档整理,逐一核对申请材料留底备案。二是明确办理时限,杜绝超时办理。要求劳动关系股及时对往年的业务卷宗进行自查,重点审查审批环节时限是否在规定的时限内,并以此为警醒,规范行政审批办结时限,在今后的工作中严格按照办结时限要求完成审批工作。三是对相关人员进行处理。于3月11日对行政审批管理不严格的1位责任人予以批评教育。

  ㈢聚焦基层党组织建设情况

  1.党组核心作用发挥不够有力。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一是建立健全议事决策机制,提高议事效率。目前我局正在筹备修订《内部控制手册》事宜,进一步优化民主决策制度、党组议事规则、“三重一大”决策机制等内容。二是完善议事程序,规范流程运转。明确议事流程,做好议题的收集整理及把关工作,议题审签实行办公室审核、分管领导审签、主要领导审批程序,逐级压紧压实责任。三是对仲裁院案件补助标准形成《三明市沙县区劳动人事争议办案补助发放细则》,于5月20日党组会对细则进行具体研究并通过。四是优化人员配置。我局采取选聘、内部调整、统筹工作力量等形式协调人员安排,强化工作力量。针对劳动监察大队劳动力量不足问题,统筹劳动监察与仲裁院力量,采取补充一名干部到监察大队办公、申报一名公益性岗位(设立在仲裁院统筹使用)、协调全局干部到综治中心轮值等方式确保工作力量充足。五是业务体系培训。开展业务培训、交流2期,促进全局干部对各项业务的熟悉,打破业务壁垒,为人员调配打下基础。

  2.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不到位。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一是严格落实廉政谈话制度。完善工作机制,明确谈话对象及内容,规范谈话记录,同时加强对谈话对象的监督,做好后续的跟踪和督促,确保廉政谈话效果。二是压实主体责任。领导班子成员落实“一岗双责”制度,抓牢分管领域党员干部教育,定期组织干部职工进行警示教育,观看警示教育纪录片、学习违法违纪典型案例、学习人社相关法律法规。2024年已开展警示教育15次。三是落实述责述廉。按上级部门要求做好2023年度班子成员述责述廉,在述责述廉报告中将问题找准找实,讲清楚讲到位,结合工作实际情况将履行管党治党责任情况摆进来,并落实对述责述廉报告的审核监督,保障报告内容真实完整。四是对相关人员进行处理。于4月8日对错误办理1名企业职工退休手续的1位责任人予以批评教育。

  3.党建工作开展不够扎实。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一是加强党建业务培训。4月26日局机关党委举办了党务工作者培训班,局属各党支部书记及党务工作者参加了培训,培训班围绕“三会一课”制度有关工作要求、党员发展流程等内容进行了详细的讲解,进一步规范发展党员程序,提高党务工作水平。二是加强机关党委对各支部的监督指导。建立健全督查机制,将督查工作列入年度党建工作计划,每季度常态化开展督查,局机关党委成立了督查组,通过查阅资料、实地察看、座谈交流等方式,已对所属党支部落实2023年度党建工作情况进行检查,共发现问题4条,已完成整改4条;已下发2024年一季度党建工作督查通知。三是强化发展党员流程的审核把关,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确认时,加强机关党委对支部的指导和审核把关。四是严格执行组织生活会有关规定,在党建检查中重点检查组织生活会程序是否规范、开展是否严实。五是对相关人员进行集体谈话。于4月12日对各党支部挂钩领导及各党支部书记进行集体谈话,进一步增强责任意识、担当意识。

  ㈣聚焦巡察整改落实情况

  追缴款尚未全部收回。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一是全力追回失业补助金。已完成多发放失业补助金3人共计1.35万元的追缴。目前已追回多发放的失业补助金0.76万元,剩余0.59万元已与当事人签订分期返还协议,分12期返还,将于2025年5月之前还清。二是全力追回冒领养老金。2011至2015年已死亡人员33人共计多领取城乡居民养老保险金2.63万元已于4月8日全部追回。三是对相关人员进行集体谈话。于3月7日对分管领导及部门负责人进行集体谈话,进一步增强责任意识、担当意识。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598-5822058;通信地址:福建省三明市沙县区凤岗街道长泰南路公园一号1号楼人社局办公室;邮政编码:365050;电子邮箱:sxrsjbgs123@163.com。

 

 

  中共三明市沙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党组   

                 2024年5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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