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度用人单位招用就业困难人员、高校毕业生社保补贴公示

日期:2025-05-22 来源:三明市沙县区人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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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闽财规〔2024〕32号、闽财社〔2019〕11号、明财社〔2016〕37号文件精神,以下一家单位符合条件,决定给予资金补助。

序   号 单   位 符合申请条件对象 证件号码 人员类别 补贴标准 补贴金额(元)
1 福建省沙县醉有才食品科技有限公司 颜晗 35*************020 离校两年内高校毕业生 按单位为该毕业年度和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实际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和失业保险费给予补贴,不包括个人应缴纳的部分 6463.25 
总 计 人民币陆仟肆佰陆拾叁元贰角伍分(¥6463.25)   6463.25 

  公示时间:2025年5月22日至2025年5月29日

  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与三明市沙县区人事人才公共服务中心联系

  联系电话:0598-8863065

 

 

三明市沙县区人事人才公共服务中心

2025年5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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