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绿城物业服务有限公司、绿城物业服务集团有限公司福建分公司公告送达
三明市沙县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公 告
福建绿城物业服务有限公司、绿城物业服务集团有限公司福建分公司: 本委受理申请人陈孝泉劳动争议仲裁申请(案号:沙劳人仲案字〔2025〕第112号),因其他方式无法向你单位送达仲裁文书,现通过三明市沙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仲裁申请书副本、被申请人参加仲裁通知书及开庭通知书。
限你单位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30日内到本委领取上述仲裁文书,逾期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十日内。本委将于答辩期满后第二个工作日(即2026年1月26日下午15:00时)在本委仲裁庭开庭审理。届时如果你公司无正当理由未到庭,本委将依法缺席裁决。
本委地址:三明市沙县区凤岗长泰南路18号二楼,
联系电话:0598-5840676。
特此公告。
三明市沙县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2025年12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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