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沙县司法局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09-02-12 10:04 | 来源:沙县区司法局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规定要求组织编制。主要内容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收费减免情况,工作人员,存在不足及改进措施等七个部分组成。 

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0811日起,至20081231日止。本年度报告的电子版可在沙县司法局门户网站 “政务公开”专栏下载。由于篇幅所限,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沙县司法局办公室联系(地址:沙县县政府大楼二楼;邮编:365500;电话0598-5822899;电子邮箱:zl-0601@163.com)。  

一、概述 

政务信息公开是转变政府职能、提高服务效率、提升政府形象的一个重要举措,贯彻实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对于建立公正透明的行政管理体制,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知情权利,监督政府依法行政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我局把做好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列入正常的议事日程中,注重加强对信息公开工作的领导,形成“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职能股室抓落实”的工作机制,及时协调解决工作中的问题。为确保工作的顺利推进,我局专门成立了由局长任组长、分管副局长任副组长,局机关各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沙县司法局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总负责人局长朱彩萍,分管负责人副局长庄子敬,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与局办公室合并办公,宣教股科员杨轶担任联络员,联系电话5822899,办公室主要负责具体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协调和实施。并按照统一的要求,编制了《沙县司法局信息公开指南》、《沙县司法局信息公开目录》,目前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运转正常,政府信息公开咨询、申请以及答复工作开展顺利。 

二、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 

我局2008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运行正常,政府信息公开咨询、申请以及答复工作均得到了顺利开展。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工作的内容方面,我局2008年度共主动公开各类政府信息145条。其中:局内文件19条,司法行政工作类信息48条,包括普法宣传、基层司法所工作、人民调解、律师公证信息等。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的渠道方面,为方便公众了解信息,我局在网站上设立“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公布《目录》、《指南》和信息内容,并接受搜索和下载;设立“司法快讯” 栏目,及时公布我局最新的工作动态   

三、依申请政府信息公开情况 

2008年度我局共受理信息公开申请0件。 

四、咨询、投诉情况  

我局2008年度市长信箱共接受市民有关政府信息公开方面的咨询、投诉、举报、建议共0件。我局网站“沙县司法行政网”专栏2008年度访问量达1431人次。 

五、存在问题和改进措施 

1、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范性有待进一步加强; 

2、主动向社会公开信息的领域有待于进一步拓展。 

我局将认真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的暂行规定》等有关规定抓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及时发布和更新依法应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确保政府信息及时公开,并认真做好答复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工作。进一步加强门户网站建设。要充分利用好政府网站这一平台,实现所有的政府信息全部上网公开,切实提高办事透明度,接受社会监督,努力提高政府行政效能和公信力。从而更充分地发挥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的作用,更好地为公众提供便利的服务。 

 

政府信息公开年度统计表 

指标名称 

计量单位 

年末统计 

主动公开信息数 

 

145 

其中:1、网站公开 

 

145 

2、政府公报公开 

 

0 

受理依申请公开信息总数 

 

0 

其中:1、当面申请数 

 

0 

2、传真申请数 

 

0 

3、电子邮件申请数 

 

0 

4、网上申请数 

 

0 

5、信函申请数 

 

0 

6、其他形式申请数 

 

0 

对申请的答复总数 

 

0 

其中:1、同意公开答复数 

 

0 

2、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0 

3、不予公开答复数 

 

0 

行政复议数 

 

0 

行政诉讼数 

 

0 

行政申诉数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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