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 引 号:sm10115-3000-2024-0023
- 备注/文号:沙水〔2024〕101号
- 发布机构:三明市沙县区水利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4-08-15
三明市生态新城市政园林有限公司:
你单位报送的《关于申请审批三明中关村智慧产业园标准厂房一期工程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的请示》及相关材料已收悉。我局组织专家对《三明中关村智慧产业园标准厂房一期工程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进行了技术审查,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建设总体意见
同意主体工程水土保持分析与评价,基本同意该项目现阶段水土保持方案。本项目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为5.3698hm2,水土流失防治执行南方红壤区一级标准,方案设计水平年为2025年。基本同意分区防治措施布设、防治措施的等级与标准、水土保持监测内容。基本同意水土保持估算总投资329.01万元;初步核定水土保持补偿费为5.3698元。
二、建设单位在项目建设中应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建设单位是水土流失预防和治理的责任主体,应加强施工组织等管理工作,切实落实水土保持“三同时”制度,严格按方案要求落实各项水土保持措施。
(二)定期向县水行政主管部门报告水土保持方案的实施情况,并接受水土保持监督检查,落实并做好水土保持监理、监测工作,确保水土保持工程建设质量和进度。
(三)按规定及时缴纳水土保持补偿费。
三、其他要求
(一)本项目的地点、规模、面积、土石方量发生重大变化,或者水土保持措施发生重大变更,应及时补充、修改水土保持方案,报我局审批。本批复签发后3年,项目未开工建设的,其水土保持方案需报我局重新审核。
(二)项目在投入使用前应开展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向我局报备验收材料,并接受核查;水土保持设施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生产建设项目不得投产使用。
附件:三明中关本村智慧产业园标准厂房一期工程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技术评审意见
三明市沙县区水利局
2024年8月15日
附件
三明中关村智慧产业园标准厂房一期工程
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技术评审意见
2024年8月3日,三明市沙县区水利局在三明市生态新城市政园林有限公司会议室召开《三明中关村智慧产业园标准厂房一期工程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送审稿)》技术评审会。参加会议的有:三明市沙县区水利局、三明市生态新城市政园林有限公司(建设单位)、福建普尔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水土保持方案编制单位)等单位的代表和评审专家,并成立了技术评审专家组(名单附后)。会议听取了建设单位关于前期工作和项目建设进展情况的介绍、编制单位对方案编制主要内容进行了汇报,与会代表和专家结合现场察看的情况,对《三明中关村智慧产业园标准厂房一期工程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送审稿)》进行了认真评审,形成技术评审初步建议,会后,编制单位根据评审初步意见及专家意见进行了修改完善,并提交了《三明中关村智慧产业园标准厂房一期工程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报批稿)》(以下简称《报告书》)经复审,认为《报告书》的内容和深度基本达到相关规程、规范和有关文件等的规定要求。主要评审意见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位于福建省三明市沙县区生态新城片区,项目总占地面积5.3198hm2。其中主体工程占地面积3.6898hm2(红线内),红线外临时设施占地面积1.63hm2(施工生产生活区0.24hm2,临时堆土场区1.34hm2,施工便道区0.05hm2),表地类型为红壤、黄壤、水稻土、紫色土、林地、其他土地。本项目挖填总量14.08万m3,其中挖方总量10.50万m3(自然方,下同,均为土方);填方总量3.58万m3(其中后期覆土0.18万m3,场地回填土方3.40万m3);无借方;余方6.92万m3,临时堆置在临时堆土场;本工程目总工期为33个月,已于2023年4月开工,计划2025年12月完工。工程总投资38928.4万元,其中土建投资32696万元。本方案水土保持总投资255.07万元。
二、项目水土保持评价
(一)基本同意对本项目主体工程选址(线)的水土保持制约因素评价结论。
(二)基本同意从水土保持角度对建设方案与布局的评价结论。
(三)基本同意对主体设计中具有水土保持功能工程的评价和水土保持措施界定。
三、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与防治标准
基本同意本项目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面积为5.3698hm2。基本同意水土保持方案设计水平年为2026年。基本同意水土流失防治标准执行建设类项目一级标准(南方红壤区);水土流失防治目标为:水土流失治理度为98%,土壤流失控制比为1.0,渣土防护率99%,表土保护率92%,林草植被恢复率为98%,林草覆盖率为27%。
四、水土流失分析与预测
基本同意水土流失分析与预测的内容和方法。
五、水土保持措施
(一)基本同意将水土流失防治区划分为主体工程区(一阶段)、主体工程区(二阶段)、1#施工生产生活区、2#施工生产生活区、临时堆土场区、施工便道等6个防治分区。
(二)基本同意本水土流失防治区的水土保持措施总体布局。
(三)基本同意各分区的水土保持措施布设。
1.工程区(一阶段):主体已列布设土地整治、雨水管网、透水砖、覆土回填等工程措施;景观绿化(乔、灌、草)等植物措施;洗车台、地下室坡底排水沟、地下室坡顶截水沟、集水井、沉沙池、密目网苫盖等临时措施。
2.主体工程区(二阶段):主体已列布设土地整治、雨水管网、透水砖等工程措施;景观绿化(乔、灌、草)等植物措施;洗车台、地下室坡底排水沟、地下室坡顶截水沟、集水井、沉沙池等临时措施。同意补充覆土回填工程措施及土质沉沙池、密目网苫盖等临时措施。
3.1#施工生产生活区:主体已列临时绿化等植物措施;砖砌排水沟、砖砌沉沙池等临时措施。
4.2#施工生产生活区:基本同意布设覆土回填、土地整治等工程措施;撒狗牙根草籽等植物措施;砖砌排水沟、砖砌沉沙池等临时措施。
5.临时堆土场区:基本同意布设土地整治等工程措施;撒狗牙根草籽等植物措施;袋装土挡墙、砂浆抹面排水沟、土质沉砂池等临时措施。
6.施工便道:基本同意布设砂浆抹面排水沟、土质沉沙池等临时措施。
(四)基本同意各分区水土保持措施的施工方法及进度安排。施工中应遵守“先拦后弃”原则,按方案要求落实好各项水土保持措施,确保不产生水土流失危害。各类施工活动,要严格控制在经批准的项目用地范围之内,严禁随意占压、扰动、破坏项目用地范围之外的地貌及地表植被。
六、水土保持监测
基本同意水土保持监测的范围和时段、内容和方法以及点位布设。
七、水土保持投资估算及效益分析
(一)基本同意水土保持投资估算的编制原则和依据。基本同意水土保持估算总投资为254.79万元(主体工程界定为水保工程投资178.24万元,本方案新增水土保持投资76.55万元),其中:工程措施投资51.68万元,植物措施投资91.80万元,临时措施投资68.98万元,独立费用33.56万元(其中水土保持监理费5.50万元,水土保持监测费18.08万元),基本预备费3.39万元,水土保持补偿费5.3698万元。
(二)基本同意水土保持效益分析。水土保持方案实施后,建设区水土流失可基本得到控制,生态环境得到一定程度恢复。
八、水土保持管理
基本同意水土保持管理的内容与要求。
三明中关本村智慧产业园标准厂房一期工程
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技术评审专家组
2024年8月15日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闽公网安备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