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 引 号:SM10352-0200-2022-00019
- 备注/文号:沙商务〔2022〕55号
- 发布机构:沙县区商务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2-11-17
- 有效性:有效
- 有效性:有效
- 有效性:失效
- 有效性:废止
各乡(镇、街道)、区直各有关单位:
为配合持续打响“全闽乐购·乐购三明”促消费品牌,推动我区消费市场回暖回补,拉动12·8沙县小吃旅游文化节期间消费,结合我区实际,拟于2022年12月1日—12月10日期间通过发放商贸领域消费券开展“全闽乐购·乐购三明·福购虬城”促消费活动,请各单位积极做好宣传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全闽乐购·乐购三明·福购虬城”促消费活动
二、活动时间
2022年12月1日至2022年12月10日。
三、活动内容
本次活动拟安排促消费专项资金60万元(其中:2022年9月10日至2022年10月15日促消费活动结余资金8.36万元;2022年10月17日至2022年10月31日促消费活动结余资金20.76万元;促消费专项资金中的“沙县12·8小吃节期间促消费系列活动”资金安排30.88万元)。通过银联“云闪付”平台发放家居家电、街巷、餐饮、加油消费券。
㈠家居家电消费券(拟投入资金18万元)
发券时间:12月1日至12月10日,每天10:00—24:00发放消费券。
通过银联“云闪付”APP发放满300元立减60元的家居家电消费券。活动共计3000张消费券,每个放券日发放300张消费券。消费券自领取之日起7×24小时内有效,逾期则自动失效。未领完的消费券将回滚到下一个活动日,直至活动结束或消费券全部领完。单用户每日可领取并核销该类型消费券1次,活动期间可领取并核销该类型消费券5次。
家居家电消费券适用于在沙县区境内且是三明市纳统的限额以上有销售家居家电的企业。
㈡街巷消费券(拟投入资金23万元)
发券时间:12月1日至12月10日,每天10:00—24:00发放消费券。
通过银联“云闪付”APP发放满30元立减10元的街巷消费券。活动共计23000张消费券,每个活动日发放2300张消费券。消费券自领取之日起7×24小时内有效,逾期则自动失效。未领完的消费券将回滚到下一个活动日,直至活动结束或消费券全部领完。单用户每日可领取并核销该类型消费券1次,活动期间可领取并核销该类型消费券5次。
街巷消费券适用于三明市沙县区境内支持银联云闪付核销的商户。
㈢餐饮消费券(拟投入资金10万元)
发券时间:12月1日至12月10日,每天10:00—24:00发放消费券。
通过银联“云闪付”APP发放满500元立减100元的餐饮消费券。活动共计1000张消费券,每个放券日发放100张消费券。消费券自领取之日起7×24小时内有效,逾期则自动失效。未领完的消费券将回滚到下一个活动日,直至活动结束或消费券全部领完。单用户每日可领取并核销该类型消费券1次,活动期间可领取并核销该类型消费券5次。
餐饮消费券适用于在沙县区境内且是三明市纳统的限额以上有提供餐饮服务的企业。
㈣加油消费券(拟投入资金9万元)
发券时间:12月1日至12月10日,每天10:00—24:00发放消费券。
通过银联“云闪付”APP发放满200元立减30元的加油消费券。活动共计3000张消费券,每个放券日发放300张消费券。消费券自领取之日起7×24小时内有效,逾期则自动失效。未领完的消费券将回滚到下一个活动日,直至活动结束或消费券全部领完。单用户每日可领取并核销该类型消费券1次,活动期间可领取并核销该类型消费券5次。
加油消费券适用于在沙县区境内且是三明市纳统的限额以上加油站。
四、发放对象
全体在沙人员(包括域外来沙人员)。
五、资金使用说明
本次“全闽乐购·乐购三明·福购虬城”促消费活动优先核销2022年9月10日至2022年10月15日及2022年10月17日至2022年10月31日促消费活动结余资金,未使用完的资金作为促消费专项资金项目间调剂。
三明市沙县区商务局
2022年11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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