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SM10402-0200-2024-00002 文号 沙统党组〔2024〕2号
发布机构 沙县区统计局 生成日期 2024-01-30
标题 关于区委巡察二组巡察中共三明市沙县区统计局党组反馈意见整改进展情况的报告
内容概述 巡察区统计局党组反馈意见整改进展情况的报告
有效性 有效 有效 失效 废止
索 引 号 SM10402-0200-2024-00002
文号 沙统党组〔2024〕2号
发布机构 沙县区统计局
生成日期 2024-01-30
标题 关于区委巡察二组巡察中共三明市沙县区统计局党组反馈意见整改进展情况的报告
内容概述 巡察区统计局党组反馈意见整改进展情况的报告
有效性 有效 有效 失效 废止

关于区委巡察二组巡察中共三明市沙县区统计局党组反馈意见整改进展情况的报告

发布时间:2024-01-30 11: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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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解读:

 

根据区委巡察工作统一部署,2023419日至531日,区委巡察二组对我局党组开展了巡察,2023627日,反馈了巡察意见,指出了3个方面820个问题,提出了4条整改意见。区统计局党组针对反馈问题,制定整改措施62条,20个反馈存在问题的整改已全部完成。针对巡察反馈的问题,开展提醒谈话10人次。现将整改落实情况报告如下:

一、强化政治担当,扎实推进巡察整改落实见效

提高政治站位,迅速安排部署。巡察情况反馈会后,局党组立即召开党组会议,对巡察整改工作进行安排部署,要求班子成员和各分管领导要提高政治站位,把落实巡察反馈意见作为当前最重要的政治任务,严格履行一岗双责,对照巡察反馈问题,细化分解整改任务,制定具体整改措施,明确整改责任和期限,确保反馈问题整改落实到位。同时,成立由局党组书记刘靖宇任组长,局长和党建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其他班子领导为成员的巡察反馈问题整改领导小组,负责研究部署整改工作,推动整改落实。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整改工作的督查、协调及日常事务

细化整改措施,压实工作责任。局党组紧紧围绕巡察反馈意见和巡察整改工作要求,认真学习领会,深入剖析原因,坚持举一反三,逐条逐项研究整改措施,制定了《沙县区统计局党组关于落实区委巡察组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针对巡察指出的所有问题和意见建议,确定了8项整改任务、62条整改措施,明确了责任领导、责任科室、责任人和整改期限,层层传递压力,切实做到领导责任到位、任务分解到位、工作部署到位、制度机制到位。其中,局党组书记作为整改工作第一责任人,负责整改全面工作的同时,直接承担具体整改任务12项。

抓好整改落实,确保取得实效。局党组对巡察反馈的问题,坚持即知即改、立行立改、全面整改,严格按照局党组整改方案的时间表路线图抓好各项任务落实。7月开展整改工作以来,共召开巡察整改专题党组会、部署会、推进会共5场次,实行台账式和销号式管理,做到完成一项销号一项,不留盲区、不留死角。同时。以此次巡察为契机,废止、修订或新制定规章制度5项,做到标本兼治,确保整改工作取得实效。

二、巡察反馈问题的整改情况

聚焦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市委、区委工作要求方面

1.关于学习贯彻落实上级精神仍有差距问题。

反馈问题:学思用贯通上存在短板。学习贯彻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仅作简单传达,未及时跟进学、严实学。如2名干部撰写的《学习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心得体会》原文抄袭网络文章;又如1名干部撰写的《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心得体会》抄袭网络文章。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一是发挥表率作用。班子领导 “以上率下”,坚持做好学用结合,在全局形成良好的学习氛围,推动全局干部学思用融合,指导统计具体实践;二是抓实政治学习。坚持每周干部政治理论学习,认真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做到及时学、跟进学、严实学。对重点内容安排研讨交流,抓细抓实政治学习;三是加强学习抽查。开展了一次全局性学习资料检查,针对干部撰写的心得体会进行抽查,推动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四是开展谈话提醒。由党组书记刘靖宇对在巡察中发现学习不严实的王增富、丁浩、胡家山等3名同志进行了提醒谈话,督促端正学习态度并在今后学习中自觉改正。

反馈问题:学习传达不够及时。如习近平总书记来沙考察重要讲话精神统计局党组未在第一时间组织学习,直到6月份才安排中心组学习该内容。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一是强化学习安排。局党组在年初制定了《2023年三明市沙县区统计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计划》,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做到有计划、有步骤开展;二是内容及时调整。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根据实际情况及时调整学习内容,及时跟进传达学习各项重要讲话精神,确保学习及时、高效;三是加强学习研讨。结合统计工作实际融会贯通学,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分别在3月份就全国两会精神学习时就经济高质量发展、政府工作报告、习近平在看望参加政协会议的民建工商联界委员时讲话精神等展开了学习研讨;6月份就《胸怀大局把握大势着眼大事 努力把宣传思想工作做得更好》等学习内容展开了研讨交流,做到真学真用、学用结合,进一步促进了理论学习与业务指导的融合。

2.统计服务水平不强。

反馈问题:统计分析研判能力不足。围绕全区中心工作开展统计分析调研较薄弱,统计分析转化为有效指导工作的成果较少。如数据分析从2019年的30余篇减少至2022年的10余篇,统计信息从之前的每年60余条减少至2022年的20余条,自2018年以来得到领导批示与上级部门采用的信息分析数量仅10余篇,统计参谋助手作用发挥不够明显。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一是加强统计数据监测预警。从年初开始,我局每月就在企业联网直报期间,每天跟踪汇总四上专业数据,及时了解主要经济指标完成情况,建立和完善了一天一报工作机制,做到情况早预警;在数据反馈期,建立和完善了一季一分析工作机制,做好早分析、早建议;二是加大考评力度。在2月初局党组制定下发《2023年统计信息分析工作计划》,量化目标任务,完善统计信息分析工作考评方案,把统计信息分析撰写篇数和采用批示情况作为年终干部绩效考核评先评优重要参考依据,充分调动了全局干部职工信息分析撰写积极性;三是推进服务能力建设。坚持问题导向,重点针对我区经济运行的优势、存在的薄弱环节,特别是经济运行过程中出现一些苗头性、倾向性、趋势性的变化,利用统计数字分析的职能特点,找准问题症结,认真研究分析,提出对策建议。截至目前,全局提供统计分析8篇,数据分析7篇,统计信息37条,出版统计工作动态7期,统计指标月报6册,为区委区政府科学决策提供了丰富的统计依据。

反馈问题:企业统计数据质量不高,特别是在提升数据准确性的要求上有差距。对企业的培训和业务指导不够到位,个别企业上报的统计数据存在漏报、错报、多报的问题。如2018年沙县残疾人就业服务中心上报的从业人员工资总额数据不实率高达56.2%;又如2022年沙县利宏贸易有限公司上报营业收入数据不实率达15.3%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一是加强法制学习。今年36日针对工作急需,组织全局干部学习《关于更加有效发挥统计监督职能作用的意见》《统计执法监督检查办法》《全国经济普查条例》等部分法规条例,5月和7月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两次组织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和《关于深化统计管理体制改革提高统计数据真实性的意见》《统计违纪违法责任人处分处理建议办法》《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督察工作规定》《关于更加有效发挥统计监督职能作用的意见》等中办文件,加强统计违纪违法典型案例警示教育;二是强化业务培训。常态化开展统计业务培训,努力提高培训覆盖面,打通培训的最后一公里,实现培训全覆盖;截至目前,全局共开展业务培训12期,培训基层统计人员达948人次;三是加强统计督导。有针对性地加强对统计基础薄弱乡镇与统计调查对象的检查和指导,督促建立健全原始记录和统计台账,夯实统计基础,提高统计数据质量;四是加强源头数据审核,确保统计调查对象如实报送当期统计数据。至年初以来,各联网直报专业都开展了重点指标查询工作,通过凭证核查和现场核查方式,累计重点指标查询企业332家,其中发现问题并修订169家,其中现场核查41家,现场核查发现问题并修订25家;五是加强统计执法。今年5月底至6月初,配合省统计执法监督局开展统计执法检查工作,严肃查处统计违法案件,切实发挥统计执法监督检查对统计作假行为的法律震慑。目前,案件处理正在进行中;六是开展谈话提醒。由党组书记刘靖宇对官海英同志进行提醒谈话,要求加强数据审核把关力度,切实履行好岗位职责,确保数据质量。

3.意识形态工作开展不够到位。

反馈问题:政治理论学习不深入。中心组学习不够规范,习近平总书记来闽来沙考察重要讲话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仅简单传达学习,未结合工作实际开展交流研讨。党史学习教育开展不够扎实,未组织学习《论中国共产党历史》《中国共产党简史》《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问答》《毛泽东、邓小平、江泽民、胡锦涛关于中国共产党历史论述摘要》并开展交流研讨。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一是深入政治理论学习,科学规范落实学习要求,确保理论学习走深走实;二是与时俱进,按要求及时补充更新学习内容,拓展学习内容覆盖面,做到应学尽学;三是根据中心组理论学习要求,结合工作实际开展学习交流研讨,从而指导统计实践,推动统计工作开展。20238月,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组织了党史学习教育常态化专题学习会,学习了《论中国共产党历史》《中国共产党简史》《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问答》《毛泽东邓小平江泽民胡锦涛关于中国共产党历史论述摘编》等书籍,并再次组织习近平总书记来闽来沙考察重要讲话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学习,对学习内容开展了深入的交流研讨。

反馈问题:对意识形态工作重要性认识不足。《中国共产党宣传工作条例》落实不到位,没有明确专人分管宣传工作,2021年未组织开展《中国共产党宣传工作条例》专题学习。20202022年度,仍有部分领导班子成员未将意识形态工作作为民主生活会和述职报告的重要内容。没有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党建工作责任制,2020年党支部工作计划和总结均未提及意识形态工作。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一是严格落实《中国共产党宣传工作条例》,将《中国共产党宣传工作条例》纳入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内容,严格按照区委下发的学习计划及更新内容进行学习。明确宣传工作分管领导,责任落实到人。在2023912日下发的(沙统党组〔202320号)关于调整局领导分工的通知中,明确了党组成员、副局长陈德泽同志分管宣传与意识形态工作;二是认真撰写各项材料,对民主生活会、述职报告、支部工作计划和总结等材料内容进行自查,严格把关,实事求是对意识形态工作内容进行汇报;三是严格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结合实际,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党建工作责任制严格落实,支部工作做到年初有计划、年中有动作、年末有总结。今年5月份党组相继制定了《2023沙县区统计局党建工作要点》和《2023年沙县区统计局宣传与意识形态工作计划》对相关工作提出了要求,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了《沙县区统计局党支部2023年党建工作计划》。

反馈问题: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有差距。党组未落实每年至少专题研究2次意识形态工作,2020年仅专题研究1次,党组会未开展分析研判,如,202179日、2022718日党组会专题研究意识形态工作时,查摆剖析的存在问题均与撰写的上半年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情况报告存在问题不一致。未建立突发事件和敏感舆情工作预案和相关制度,信息发布签审制度不健全,未见信息发布审核台账。未组建网评员队伍,20216月至今未开展相关工作。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一是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今年局党组在228日和731日两次召开宣传与意识形态工作研判会,实事求是对全局工作中存在问题及整改措施进行汇报研究,结合实际查找剖析存在问题产生根源,提出行之有效解决措施;二是认真落实网络意识形态责任制工作,建立健全突发事件和敏感舆情工作预案和相关机制,在91日召开的党组会上,研究成立了局舆情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和局突发事件统计应急领导小组,加强对两项工作的领导;确定肖怡婷、刘韵两位同志负责网络阅评,严守网络意识形态阵地;三是规范信息审核发布流程,严格按照三审制要求对外发布相关信息报道,建立了统计信息发布审核台账,明确统计信息必须经信息编辑者、分管领导和局主要领导“三审”后方可对外发布;四是制定突发事件和敏感舆情工作预案,做到预案在先,遇事不慌。在91日召开的党组会上,通过了《沙县区统计局舆情事件应急预案》《沙县区统计局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并印发全局执行。

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方面

4.行政执法不够规范。

反馈问题:行政处罚不够严格。统计局党组未严格执行202056日实施的《三明市统计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实施办法》)制定的自由裁量权标准。如沙县华佳纸业2020年提供从业人员工资总额不实率14.77%,依照《实施办法》应处罚2000元,实际处罚1500元;又如沙县利宏贸易有限公司2022年提供营业收入不实率15.30%,依照《实施办法》应处罚3000元,实际处罚2100元。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一是强化统计法制培训。我局对执法人员强化统计行政执法程序、统计执法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统计执法三项制度培训,切实改进和提高统计执法人员的执法水平;二是严格自由裁量标准。从今年开始,统一执行《福建省统计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实施办法》《福建省统计行政执法不予处罚、从轻处罚和减轻处罚事项清单》,切实做到统计执法自由裁量标准统一、执法行为公平公正;三是做好资料归档保存。2023914日,我局制发沙统〔202313号文,转发《福建省统计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实施办法》《福建省统计行政执法不予处罚、从轻处罚和减轻处罚事项清单》,严格要求执法检查人员在统计行政案件查办时,对照省上文件,将自由裁量权实施、不予处罚、从轻处罚和减轻处罚的事实和依据作为案件材料严格执行并做好案件材料归档。坚决杜绝统计执法标准不一、执法不严问题的再次发生。

反馈问题:卷宗文书制作不严谨。文档材料存在错填、漏填、填写不完整等问题。如201995日填写的高砂兴隆加油站现场检查记录表中,调查地点填写不完整;《结案登记表》中,将落实情况的时间错填为2018924日。又如20211018日填写的厦门(三明)重型机器有限公司现场检查记录表中,调查地点未填写。

整改措施:已完成整改。一是严格执法规范。执法人员严格遵守法律法规规章和相关文件规定,明确立案、调查取证、案件审理、事先告知、处理决定、文书送达、结案归档等各环节的工作要求,做到依法办案,及时处理;二是确保执法文书严谨。我局在2023914日制发的《关于做好统计行政处罚案卷规范化工作的通知》(沙统〔202314号)文件,要求执法人员在统计行政处罚文书、笔录、取证、案件审批、案卷制作等各环节都要严格遵守规范化要求,确保统计执法各类书证、当事人询问笔录、证人证言、现场勘验检查笔录等各种证据材料和执法文书的严谨、规范、完整;三是开展谈话提醒。由党组书记刘靖宇对政策法规股长洪荣友进行提醒谈话,督促其在统计执法时遵守认真、严谨、细致要求,做到严格规范执法。

5.财务制度执行不够严格。

反馈问题:列支费用未经审批入账。如202012月下拨到各乡镇街道统计员补贴共计5.49万元,经办人、审核人、审批人均未签字。

反馈问题:报销票据附件不齐全。部分报销票据未附相关材料。如202111月前往永泰开展党日活动支付6986元,未附会议记录、活动方案、预算等附件材料。

反馈问题:违反会计一致性原则。如2019年发放城乡住户调查补贴,上半年在统计局账套入账,下半年在城市社会经济调查队账套入账,同一调查补贴在不同账套内核算。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一是加强资金管理。局办公室组织相关人员认真学习有关规定,进一步规范财务支出制度,严格执行财务管理报销审批制度,分管领导严把支出审核关。对202012月下拨到各乡镇街道统计员补贴共计5.49万元,经办人、审核人、审批人完成补签工作,完善了相关审批手续;二是加强财务知识学习。局办要求有关财务人员加强学习财务会计知识,严格遵循各项会计制度,严格执行财务审批、报销流程。对202111月前往永泰开展党日活动支付6986元,已补充附入会议记录、活动方案、资金预算等附件材料;三是内控检查抽查。我局在6月份接受了区财政的公务接待专项检查;8月中旬组织开展了一次半年财务工作内部检查,及时查找与发现问题,及时纠正错误;四是开展谈话提醒。由党组书记刘靖宇对财务人员张秋妍进行提醒谈话,督促其严格执行财务管理相关规定,进一步规范财务会计核算,使日常财务工作做到有法可依、有章可循。

聚焦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方面

6.党组领导核心作用发挥不够充分。统计局党组未能充分发挥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作用。

反馈问题:部分三重一大事项未上会研究。如2021年福建合邦新型材料有限公司提供不真实工业总产值、2022年沙县利宏贸易有限公司提供不真实营业收入等行政执法案件未上会研究。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一是修订完善党组议事制度。严格抓好三重一大事项研究等党组工作制度执行落实,党组研究、讨论、决定重大事项规程规范。如721日党组研究“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经费使用议题时,还邀请了驻政府办纪检监察组同志列席参加监督;二是规范会议记录。我局党组进一步规范会议讨论、表决过程和决定结论记录,对重要议题形成会议纪要,确保党组核心作用落实落细。截至目前,我局召开党组会(扩大)20次,党组对各个事项的讨论、研究、决定都遵守了相关程序和规范要求,共形成8份党组会议纪要。

反馈问题:落实上级决策部署不够到位。如20188月市统计局下发《三明市统计局办公室转发省统计局关于开展以数谋私、数字腐败全面排查和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明统办〔201833号),统计局未及时传达学习并结合实际制定工作方案和开展相关排查整治工作。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一是抓好及时传达。今年来,我局对上级决策部署做到及时传达,局办跟踪落实,确保上级决策部署落实到位。如:“三明市贯彻落实国家统计督察反馈意见整改任务清单”涉及我区的整改任务和今年初统计系统开展的“统计造假屡禁难绝专项治理行动”均做到及时安排部署并抓好全区贯彻落实;二是抓好督查落实。我局修订了《沙县区统计局机关督查督办制度》(沙统〔202315号)文件,办公室健全完善了重要事项督查督办工作,及时跟踪工作落实情况,确保不再发生类似情况;三是开展谈话提醒。由党组书记刘靖宇对办公室主任罗志明进行提醒谈话,督促其落实好工作责任,抓好全局重要工作事项的督查督办和工作落实。

反馈问题:部分行文主体不够规范。如《沙县统计局关于专业岗位调整的通知》(沙统〔20202号)、《关于同意胡安煊同志退休的批复》(沙统〔202219号)等涉及岗位调整、人事变动的文件均未以党组名义行文。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局办公室组织各股室人员加强文秘知识学习,提升了各股室的办文能力和水平,明确行文标准和主体规范,并加强了对全局的行文审查。今年810日,由党组成员、办公室分管领导陈德泽同志组织办公室人员对今年来全局发文、办文情况开展了一次自查,及时发现问题,及时纠正问题。

7.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够有力。

反馈问题:全面从严治党压力传导不够到位。如统计局党组201820192022年均未传达学习贯彻中央、省、市、县(区)纪委历次全会精神;又如5年来统计局对统计违纪违法案件查处情况仅通报2次。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一是提高认识。局党组认真落实《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强化主体责任意识,全面落实党组主体责任;二是加强学习。组织学习传达上级有关全面从严治党的规定文件,组织传达学习贯彻中央、省、市、区纪委历次全会精神。在94日召开的党组整改工作推进会上,组织学习了中央、省、市、区纪委历次全会精神和相关文件规定;三是坚持分析研判。今年局党组在228日和731日两次召开党风廉政建设专题分析会,研究部署全面从严治党有关工作,分析研判工作形势,研究解决工作瓶颈和短板,提出加强和改进的措施;四是抓好案件通报。今年来,我局认真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工作,加大压力传导,严格落实统计违纪违法案件查处情况通报。在313日召开的统计造假屡禁难绝专项治理行动工作动员部署会上,学习通报了《福建省关于漳州市相关县2020年统计违法案件情况通报》;我局还在629日下发通知函,要求7月份各乡镇街道和区有关单位、园区集中开展统计重要文件精神学习,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开展统计违纪违法典型案例警示教育。

反馈问题:廉政谈话不够规范。在开展廉政谈话中存在未做到应谈尽谈、被谈话人未落实表态等问题。如局1名党组成员在2022年按照党组分工应谈4人,仅对2人开展谈话;又如局1名党组成员在2022年开展廉政谈话中,被谈话人均未落实表态。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一是落实廉政谈话制度。明确局党组书记定期与班子成员及必要的党员干部开展廉政谈话,班子成员与分管股室负责人和必要的党员干部开展廉政谈话,严格要求谈话每半年至少开展一次以上;二是规范谈话内容。谈话要重点针对谈话对象在政治、思想、工作、生活、作风、纪律等方面开展,不能空泛而谈,也不能用业务性谈话替代廉政谈话;三是确保谈话的完整性和全面性,做到应谈尽谈,谈话全覆盖。截至目前,领导班子成员已全部完成对分管领域的干部开展廉政谈话1次以上,且被谈话人都落实了表态;四是开展谈话提醒。由党组书记刘靖宇对官建文、邱春华等两名廉政谈话不规范的党组成员进行了提醒谈话,督促其认真落实有关工作制度,当好工作落实的表率。

8.党建工作开展不够扎实。

反馈问题:抓党建工作主体责任力度不足。如2022年未对党建工作进行研究安排部署。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进一步加强了局党组及支部建设,根据区委全面从严治党有关要求,强化各项制度执行落实,开展党建工作研究部署专题。做到年初有安排部署、年中有检查督导、年终有落实总结。在55日的党组会上对今年全局的党建工作进行了研究部署,研究通过并形成了《2023年沙县区统计局党建工作要点》下发执行,今年来,我局党建工作都能按上级党委部署和本局工作要点计划有序展开,实现了党组主责领导,支部狠抓落实的工作机制。

反馈问题:党内政治生活不够严肃。组织生活会、民主生活会存在记录不规范,自我批评和接受他人批评意见未逐一记录,如20191210日召开的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专题组织生活会中,仅简单记录1条接受他人批评意见,2021827日召开的党史学习教育专题组织生活会,14名党员参会仅记录36条接受他人批评意见;又如2019425日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未对批评和自我批评部分进行详细记录。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一是规范组织生活。我局党组和支部进一步提高认识,严格落实《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今年党组、党支部都严格遵守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召开程序,做到会前请示、充分准备、成功开会,进一步加强和规范了党内政治生活;二是全体党员和党员领导干部都能认真对待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在会前,深入开展谈心谈话,做好意见建议收集。在会上,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敢说话、说真话,结合工作实际、日常表现、党风作风等方面,实事求是谈缺点、提意见,切实达到红脸出汗的目的。在会后,做好整改提高;三是规范会议记录。2023217日召开的党组民主生活会和2023320日召开的党支部组织生活会都按规范进行,记录员完整、准确记录会议中提及的内容,实事求是详细记录了各位党员同志的批评与自我批评发言。四是开展谈话提醒。由支部书记刘靖宇对支部组织委员官海英进行了提醒谈话,要求抓好问题整改,做好党务工作记录,坚决杜绝此类问题再次发生。

反馈问题:党费收缴、使用不规范。统计局2018年至2020年党员党费基数核定存在四舍问题,如2020年机关支部26名党员中有19名党员党费基数核定存在舍尾现象。党费使用不及时,2017年下拨的党员学习教育培训补助经费和党员活动日经费共计1260元,直至2021年才将该经费列支。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一是加强党规学习。组织局党组和机关支部党务干部认真学习《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等相关知识学习,明晰党务工作要求;二是严肃组织纪律。加强党员教育管理,及时自觉交纳党费,今年来,各位党员都使用复兴1号党建云小程序交纳党费,杜绝了收缴党费不规范和缴交基数“四舍”问题与“舍尾”现象的发生;三是强化党费管理。支部加强了党务干部的财务相关知识培训,进一步规范党费收缴及列支党的工作经费,加强了党费管理。

三、巡察反馈问题线索的处理情况(无)

四、需要进一步整改的事项及措施(无)                                             

通过此次区委巡察反馈问题整改,使我们充分认识到全局工作中存在的薄弱环节,局党组将以此次巡察整改为契机,进一步增强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的政治自觉和行动自觉,认真贯彻党要管党、从严治党要求,把问题整改融入日常工作常抓不懈,持续加大制度建设力度,坚持标本兼治,立足长远巩固整改成效。同时,把巡察整改落实中央和省委、市委、区委重大决策部署紧密结合起来,与推动统计制度改革和统计事业发展各项工作紧密结合起来,把整改成果转化为提升工作的动力,推动我区全方位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的统计保障。

 

 



                      中共三明市沙县区统计局党组

                                                                               2024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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