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 引 号:SM10123-3000-2023-00004
- 备注/文号:沙文旅〔2023〕37号
- 发布机构:三明市沙县区文体和旅游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3-10-25
沙文旅〔2023〕37号
关于开展“强国复兴有我”
2023年“福往福来 食赏沙县”公共文化服务活动暨“风展红旗 如画三明”
乡村巡回演出的通知
各乡(镇、街道)文化服务中心: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进一步丰富广大人民群众精神文化生活,激励和动员全区人民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不忘初心、牢记使命,锐意进取、勇毅前行,充分结合“强国复兴有我”“风展红旗 如画三明”等主题活动,发挥好文化阵地的宣传功能,经研究,决定开展2023年公共文化服务乡村巡演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演出时间、地点:见附件
二、 活动内容:
1.文艺巡演。以“半台戏”形式进行组织,推动文化活动城乡互动、共建共享,助力乡村文化振兴,切实弘扬主旋律和社会正气,培育文明乡风、良好家风、淳朴民风,焕发乡村文明新气象。巡演节目围绕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沙县区发展成就、乡村振兴、移风易俗等方面的典型题材,真实反映基层群众文化生活、乡风文明、特色文化,由区文体和旅游局组织若干个节目,各乡(镇、街道)、村组织编排2-3个节目。节目提倡自编自演,创作改编为主。
2.沙县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图片展。
3.阅读推广活动。流动图书下乡,向农村读者捐赠书刊。
三、活动有关要求
1.活动由沙县区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为指导单位,沙县区文体和旅游局、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主办,沙县区肩膀戏传承和保护中心、文化馆、图书馆、乡(镇、街道)文化服务中心承办。
2.演出舞台、音响、灯光由区肩膀戏传承和保护中心统一安排。各乡(镇、街道)文化服务中心负责协调提供演出地点、三相电源、秩序维护和安保工作。演出地点要能容纳演出舞台车辆(12米×6米),原则安排在人口密集的集镇(村)。各乡(镇、街道)的演出地点(报1—2个村)和演出节目请于演出前3天报送肩膀戏传承和保护中心,邮箱:916726503@qq.com,联系人:吴琪,电话:5822462、13906982447。
3.各乡(镇、街道)文化服务中心要制定安全保障预案和疫情防控预案,落实安全保障和疫情防控措施,强化演出时的电力保障、现场秩序维护,确保演职人员和观众的安全。
4.营造氛围。各乡(镇、街道)文化服务中心对演出活动应提早公告、宣传,组织发动广大群众观看,让更多的群众共享文化大餐。
5.协助解决下乡演职人员(30人)晚餐。
附件:2023年演出安排表
三明市沙县区文体和旅游局
2023年9月13日
附件
2023年公共文化服务活动时间安排表
|
序号 |
演出时间 |
演出乡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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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9月19、20日 |
夏茂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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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9月21、22日 |
高桥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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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9月25、26日 |
富口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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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9月27、28日 |
凤岗街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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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10月8、9日 |
青州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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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10月10日 |
郑湖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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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10月11、12日 |
高砂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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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10月17、18日 |
大洛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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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10月19日 |
湖源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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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10月24、25日 |
南霞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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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10月26、27日 |
南阳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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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10月31日、11月1日 |
虬江街道 |
备注:根据气候变化调整演出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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