沙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17-01-17 15:59
  

  引言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福建省人民政府信息公开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规定及《三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6年政府公开工作主要任务分解表的通知》等规定要求组织编制。主要内容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和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与附表等共七个部分组成。本年度报告统计数据时间段为2016年1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本年度报告的电子版可在沙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门户网站(http://www.fjsx.gov.cn/wzq/bmwz/gtzyj/zfxxgkzl/)“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栏目中下载。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联系沙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办公室,联系地址:沙县李纲西路1幢建设大厦,邮编365050,电话:5822576,电子邮箱:sxjsjfj@163.com

    一、概述

2016年我局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县委、县政府正确领导下,在业务主管部门指导下,认真贯彻落实《条例》、《办法》、《沙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6年政务公开工作主要任务分解表的通知》(沙政办〔201643号)文件精神,细化局政务公开条目、丰富公开内容,全面主动及时公开。 

  ㈠加强制度和基础建设。一是建立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公开目录更新完善机制,进一步优化公开指南,细化公开范围和目录,方便公众查询和获取。二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规定,遵循公正、公平、便民的原则,结合我局的实际情况,建立健全信息公开监督保障机制。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序开展。三是建立健全工作机制。

  ㈡丰富信息公开内容,拓展公开方式。2016年,我局信息公开工作按照“严格依法、全面真实、及时便民”的原则,从信息公开的范围、主体、方式、程序和监督等内容作进一步充实完善,在县政府网站、省网上办事大厅、住建局门户网站及时公开和更新政策法规、“三公”经费、重点工作项目进展等信息;及时公开和发布重要的政务活动、决策部署、人事任免、招考招聘、工程招投标等信息。同时在局网站、县政府网站和省网上办事大厅及时更新民政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行政许可和公共服务事项办理流程、办事指南等信息,增强公开透明度,促进依法行政。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6年度共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07条,其中:网站公开35条,公开栏公开信息172条。2016年底,我局网站点击次数达到10011次。

  根据《沙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6年政务公开工作主要任务分解表的通知》(沙政办〔201643号)文件要求,2016年我局信息公开主要做好以下公开: 

  ㈠行政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的公开。对照《沙县人民政府关于取消、下放、调整和承接一批行政审批事项及县级保留的行政许可事项的通知》(沙政〔201681号)中的行政许可审批事项,结合实际进一步修订完善本部门的权力和责任清单,并绘制办事流程图在住建网站、县政府网站、省网上办事大厅公开。目前,县住建局保留的县级行政许可项目27项,调整的县级行政审批项目15项,,取消的县级行政审批事项3项。 

  保障性住房信息公开。2016年沙县廉租住房公告、2016年沙县公租房公告在网站予以公开。

    ㈢招中标信息。2016年招中标信息2条.内容包含2016第一季度沙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登记表、2016年上半年霎间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工程登记表。

    ㈣城市供水、消防安全、质量安全,及安全生产工作等信息公开情况。公开相关信息6条。

    ㈤物业及房产信息公开情况。公开相关信息7条。

   

   三、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

  2016年度,我局未接到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6年度,我局没有发生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收费及减免情况,也没有与诉讼(行政复议、行政申诉)有关的费用支出。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6年度,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㈠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局属各股室机关各单位对信息公开不够重视,可供公开工作信息数量较少。二是对政策、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解读不够多。 

  ㈡改进措施:一是增强政府信息工作意识,提高各股室报送信息的积极性和信息公开的自觉性,确保信息及时发布和更新。二是完善门户网站建设。充分利用好门户网站平台,加大对主动公开的政策、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解读,提高公众参与率和知晓率,确保障公众的知情权。 

  七、说明

  本年报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611日起至20161231日止。

     

  计量单位

  2016

  历年累计

  主动公开文件数

  

  207

  787

  其中:1.政府网站公开数 

  

  35

  363

  2.政府公报公开数 

  

  0

  0

  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总数

  

  0

  0

  其中:1.当面申请数

  

  0

  0

  2.网络申请数

  

  0

  0

  3.信函、传真申请数

  

  0

  0

  对申请的答复总数

  

  0

  0

  其中:1.同意公开答复数

  

  0

  0

  2.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0

  0

  3.不予公开答复数

  

  0

  0

  4.其他类型答复数

  

  0

  0

  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减免金额

  

  0

  0

  接受行政申诉、举报数

  

  0

  0

  行政复议数

  

  0

  0

  行政诉讼数

  

  0

  0

                                                                                          沙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

                                                                                              2017年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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