沙县住建局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对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19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国办发〔2019〕14号和沙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9年政务公开工作主要任务的通知》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局工作实际组织编制。主要包括: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9年1月1日起至2019年12月31日止。本年度报告的电子版可在沙县人民政府网站沙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栏目(http://www.fjsx.gov.cn/wzq/bmwz/zjj查阅或下载。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联系沙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办公室,联系地址:沙县李纲西路1幢建设大厦,邮编365050,电话:5822576,电子邮箱:sxjsjfj@163.com。
一、总体情况
我局领导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成立了由局长任组长、分管副局长任副组长、相关股室和各下属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严格落实各股室的职能职责。建立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公开目录更新完善机制,进一步优化公开指南,细化公开范围和目录,方便公众查询和获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规定,遵循公正、公平、便民的原则,结合我局的实际情况,制定了《沙县住建局信息公开责任追究制度》、《沙县住建局信息公开社会评议制度》、《沙县住建局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沙县住建局信息公开工作考核制度》、《沙县住建局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工作流程及办理时限》等。由办公室负责全局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指定专人负责信息的更新。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量
2019年度1-12月31日共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29条,其中:网站公开101条,公开栏公开信息128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主要类别
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中,属机构职能类信息2条,规划计划类信息2条,为民办实事类信息12条,住建系统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类信息8条,中标信息80条,公示施工竣工备案项目信息54条;其他信息类71条。
(三)重点领域落实情况
结合我局实际,强化责任追究。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政府绩效考核体系。
坚持以公开为常态,除依法需要保密的外应及时公开。保证文件两个星期更新的频率。政务公开工作将纳入政府绩效考核体系,凡属于应主动公开的信息,未公开或未在信息发生或变更之日起20日内主动公开的;对申请人提出的信息公开申请,未按规定答复的,以上情形出现被绩效扣分的,将视情节给予相关责任股室负责人问责。
(1)按照县财政局布置要求,深入推进部门预决算公开,已在沙县政府上公开了2019年部门预算、2018年部门决算。
(2)做好重大建设项目的公开工作。重大项目改造工程方案公示,让城市人民了解城市建设,参与、监督城市规划、建设方案。为民办实事工作项目有关情况公示、公开项目的施工许可证和竣工备案等信息。全年累计公示施工竣工备案项目信息54条;为民办实事进展情况公示12条。
(3)将民生项目规划设计变更及时公示,提高城乡规划审批的透明度,让城乡人民了解城乡规划,参与、监督城乡规划的审批,遵守城乡规划,实现城乡规划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全年累计公示重大项目改造工程方案公示2条。
(4)建立建筑市场价格信息市场价格信息网络,通过对建筑市场材料价格的调查、了解、掌握。及时准确地测算,向三明市造价站汇报并在三明造价信息上发布价格信息。
(5)推进住房保障信息公开。在县人民政府网上发布保障性住房办事指南、政策公开等内容。同时要求各社区在公共场所张贴受理通告,在申请人户籍地、居住地、工作单位所在地等场所公示受理、初审、复核名单等信息。实行保障性住房的分配政策、对象、房源、流程、结果以及退出情况等“六公开”。完成沙县第十二期廉租住房入围申请人公示和沙县第七期公租房入围申请人公示。
(6)在网站上开设危房改造专题专栏,及时公布和转发《关于印发在“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中专项整治保障贫困户基本住房安全方面漠视群众利益问题工作方案的通知》等相关省、市、县相关政策文件,让广大农民更好地理解和把握相关政策及落实情况。落实好农村危房改造信息公开主体责任,做好村、镇、县三级危房改造信息公开公示。畅通基层干部群众申诉渠道,着力解决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做好上下联动,并以多种形式,及时整治群众反映问题,主动回应群众期待,接受群众监督。做好农户档案资料管理和信息录入工作,做到一户一档,并将农户信息及时、准确录入到全国农村住房信息系统及全国扩大农村危房改造试点农户档案管理信息系统。加强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监督管理,严格落实补助资金由县级财政直接拨付到户,并准确录入全省扶贫在线监管系统。
(7)制定全县范房地产中介机构乱象专项整治行动方案,及时公布房地产中介机构备案情况;公示我县房地产中介专项整治行动投诉举报电话;公示委托房地产中介服务的风险提示,提醒广大市民要注意增强合同意识、风险意识和维权意识,切实保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8)定期公开宜居环境建设(村建建设)农村生活垃圾治理方面、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方面、美丽乡村及特色景观带建设方面、农房整治推进情况、“厕所革命”推进情况、铁路沿线环境综合整治推进情况等方便工作进展情况督查通报。全年累计公示12条。
二、行政机关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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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本年新制作数量 |
本年新公开数量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规章 |
0 |
0 |
0 |
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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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许可 |
40 |
-24 |
226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15 |
-4 |
162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处罚 |
306 |
-85 |
2 |
行政强制 |
1 |
-1 |
0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1 |
-1 |
|
第二十条第(九)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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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进入金额 |
|
政府集中采购 |
0 |
0 |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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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机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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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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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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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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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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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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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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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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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得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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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其他处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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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总计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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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困难。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与县政府的要求和群众的期望还有一定的差距,主要表现在:部分科室对政务公开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认识不足,思想上没有引起足够重视,缺乏主动性和积极性。政务公开更新不够及时,全面。
(二)具体的解决办法和改进措施。一是进一步结合实际,提高公开实效。根据工作要点和实施意见文件精神,真正立足于服务群众,立足于接受群众监督,立足于解决问题,在办实事、见实效上下功夫。二是着力加强政策解读,规范政策解读工作,不断拓展政策解读方式和渠道,提高政策解读的针对性、可读性和覆盖面。三是进一步落实工作制度。修订完善和落实政务公开相关制度,突出做好主动公开,及时督促局各科室做好重点领域主动公开工作,注重公开工作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等组成要素。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沙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0年1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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