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 引 号:SM10112-3000-2025-00114
- 备注/文号:2025沙不动产告52号
- 发布机构:沙县区自然资源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5-03-11
经初步审定,我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予以注销登记,根据明自然资发[2020]25号《三明市自然资源局、三明市林业局关于明确林权注销登记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因地址不详而无法寄达书面通知的,采取公告送达,原权利人应在一个月内提出林权注销登记申请。原林权权利人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30日内(2025 年4月10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原林权权利人逾期未提出申请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直接进行注销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三明市沙县区凤岗街道金沙西路10号不动产登记中心
联系方式:0598-58458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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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权利人 |
不动产权利类型 |
不动产坐落 |
不动产单元号 |
注销不动产面积(亩) |
用途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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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胡启钟 |
林地经营权/林木使用权 |
福建省三明市沙县区青州镇板山村村 |
350427101206JE00038L00000001 |
96 |
林业 |
[0203]00145 |
公告单位:三明市沙县区自然资源局
2025年3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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