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香招因保管不善,将虬国用(2005)字第1307074-446号国有土地使用证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上述国有土地使用证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张香招
2025年7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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