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 引 号:SM10904-0200-2024--0002
- 备注/文号:高委〔2024〕1号
- 发布机构:沙县区高桥镇人民政府
- 公文生成日期:2024-01-10
各村、镇直有关单位:
《关于健全和完善高桥镇“一站式”矛盾纠纷调处机制的实施方案》经镇党委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中共三明市沙县区高桥镇委员会
2024年1月10日
关于健全和完善高桥镇“一站式”矛盾纠纷
调处机制的实施方案
为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进一步提升全镇社会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工作,推进镇矛盾纠纷调处中心规范化建设,努力实现社会矛盾纠纷调处化解“最多跑一地”,不断提升乡村治理水平,助力法治建设。结合我镇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完善“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的社会矛盾纠纷调处化解体系,推动“一站式”社会矛盾纠纷调处中心(简称“中心”)建设,不断提高社会矛盾纠纷调处化解社会化、法治化、专业化水平。
二、组织领导
成立高桥镇“一站式”矛盾纠纷调处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主 任:罗奋林 镇党委政法委员
副主任:胡秀珍 高桥司法所所长
游锦宝 高桥公安派出所所长
成 员:朱英炳 镇综治中心副主任
吴青松 高桥林业站站长
魏庆榕 镇妇联主席
卢仁铨 镇村建站站长、道安办主任
张小华 高桥自然资源所所长
余冬梅 镇社会事务办主任
张纯秀 镇农业服务中心主任
郭 舜 镇水利站站长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立在镇综治中心,办公室主任由朱英炳兼任。
三、工作目标
整合社会矛盾纠纷调处化解和平安建设资源,形成上下联动、左右协同的社会矛盾纠纷调处化解工作格局。推行“一站式受理 一体化运行 一揽子调处”模式,完善矛盾纠纷化解处置工作机制,矛盾纠纷排查和信访事项分析研判、实时交办、多元化解、快速调处,实现矛盾纠纷化解“最多跑一地”,进一步提升社会治理能力,确保“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乡、矛盾不上交”。
四、工作职责
1.统筹开展辖区内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指导各村排查处置各类矛盾纠纷;
2.依法受理和调处法院、公安、信访等部门委托移交的各类纠纷以及各村上报的疑难复杂和群体性矛盾纠纷;
3.做好调解文书制作和档案管理,开展纠纷调处的汇总统计、分析研判、案例报送等工作;
4.定期向区相关部门及镇党委、政府汇报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情况;
5.完成上级和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五、工作要求
1.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推进“一站式”矛盾纠纷调处中心建设是贯彻落实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重点任务的部署要求,也是防范化解社会风险、提升基层治理能力、服务经济发展的必然要求,各村、各有关单位要切实提高思想认识,认真贯彻落实,强化统筹协调,积极助力镇“一站式”矛盾纠纷调处中心建设工作高效推进。
2.明确分工,压实责任。各有关单位负责人要严格按照值班安排表(附件1)到中心坐班接待来访群众。各村要全面排查化解矛盾纠纷,切实夯实基层基础;及时排查和掌握各类矛盾纠纷、信访隐患,对一般的矛盾纠纷,要及时就地进行化解;对不能解决的矛盾纠纷,要及时上报镇矛盾纠纷调处中心组织调解。对未化解的矛盾纠纷引发刑事案件和恶性事件的相关单位和成员,按照相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3.完善机制,规范运行。值班人员对群众各类来访诉求登记受理后,区分信访事项、矛盾纠纷、法律服务、涉法涉诉案件等类别,按业务归口及相应工作程序交业务负责同志及时办理;对跨村组、跨行业、跨领域的矛盾纠纷,由中心向有关单位发送《矛盾纠纷调处协办函》(附件2),并组织开展联合调处。加强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衔接联动。建立即接即办、分流交办、全程督办、结果反馈、公开监督及评价回访等机制,形成多部门协同调处化解的工作闭环。
4.积极宣传,营造氛围。各村、各有关单位要加强对中心的宣传普及工作,增强群众的知晓度和认可度,引导群众通过“一站式”矛盾纠纷调解中心理性合法表达诉求解决纠纷。中心要加强典型培育,及时发现和总结先进经验,大力宣传“一站式”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工作成效,在全社会营造良好氛围。
附件:1.高桥镇“一站式”矛盾纠纷调处中心值班表
2.矛盾纠纷调处协办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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