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 引 号:SM10904-0200-2021--0006
- 备注/文号:高政〔2025〕8号
- 发布机构:高桥镇人民政府
- 公文生成日期:2025-03-04
各村委会、高桥镇防汛抗旱指挥部成员单位:
为进一步强化事前预防,有效防范化解重大风险,依法、科学、高效、有序做好洪涝台灾害防范应对与处置工作,全力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维护社会稳定。经研究决定,现将《2025年沙县区高桥镇防汛防台风应急预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镇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三明市沙县区高桥镇人民政府
2025年3月4日
2025年沙县区高桥镇防汛防台风应急预案
为有效应对2025年可能发生的洪涝、台风等自然灾害,保障高桥镇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抢抓并举”的方针,牢固树立抗大洪、抢大险、救大灾的意识。在发生汛情时,实行统一指挥、分级负责、团结协作、全力抢险的防汛工作原则,组织全处人员和力量,做好防汛工作,最大限度减少灾害损失,特制定本预案。
一、基本情况
高桥镇辖区面积215.69平方公里,有14个行政村,人口18949人。
境内主要河流有高桥溪、安田溪、坡后溪、林墩溪,其中高桥溪全长18公里,平均宽度14米,流经高桥村、官林窠村、安田村、新坡村、官庄村、黄溪坑村、杉口村;安田溪全长12公里,平均宽度11米,流经上里村、安田村、高桥村;坡后溪全长7公里,平均宽度11米,流经新桥村、高桥村;林墩溪全长18公里,平均宽度12米,流经桂岩村、上坑村、杉口村、官林窠村。
境内共有小(一)型水库2座,分别为曹地水库和上布电站水库。其中曹地水库库容605.1万立方米,汛限水位230米;上布电站水库库容240.57万立方米,汛限水位149.88米。小(二)型水库7座,分别为八坑水库、上布水库、大头窠水库、石坑水库、龙井电站水库、新坑电站水库、桂岩电站水库。其中八坑水库库容12.84万立方米,汛限水位169米;上布水库库容10.75万立方米,汛限水位155.8米;大头窠水库库容18.67万立方米,汛限水位283.4米;石坑水库库容63.57万立方米,汛限水位170.87米;龙井电站水库库容12.8万立方米,汛限水位295.25米;新坑电站水库库容25万立方米,汛限水位426米;桂岩电站水库12.57万立方米,汛限水位361.31米。山塘有3个,分别为惠丰山塘、樟树垅山塘和泉竹坑山塘,其中惠丰山塘库容5万立方米;樟树垅山塘库容4万立方米;泉竹坑山塘库容3.2万立方米。
二、灾害隐患
辖区共有灾害隐患点39处,涉及危险区域转移对象共有325户1220人,其中:地质灾害隐患点32处284户1030人;高陡边坡8处41户190人;灾害隐患点台账附后。
三、组织机构及职责
(一)组织机构:高桥镇人民政府设立防汛抗旱指挥部,实行“双指挥长”责任制,具体组成人员详见附件。
(二)职责清单:
1.镇防指职责
(1)贯彻落实中央、国务院关于防汛抗旱防台风工作的决策部署,按照市委、市政府、市防指和区委区政府关于防汛抗旱防台风的工作要求,对全镇防汛抗灾工作实行统一决策、统一指挥、统一调度;
(2)组织编制(修订)、实施本级防汛抗旱防台风应急预案。健全防汛抗灾相关制度。加强镇防汛办能力建设;
(3)宣布启动或调整镇级应急响应,组织、指挥和协调全镇防汛抗灾和抢险救灾工作,依法发布全镇汛情、灾情;
(4)负责防汛抗灾应急抢险救灾经费和物资统筹管理,指挥调度各类抢险队伍开展抗灾抢险工作;
(5)指导、督促各村编制应急预案,健全防汛抗灾责任体系,贯彻落实防汛抗灾重大决策部署;
(6)负责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2.镇防汛办工作职责
(1)负责本级防指日常工作,贯彻执行上级有关防洪防台风政策法规和指令;
(2)负责组织起草本级防汛抗旱防台风中长期规划、年度工作计划总结;
(3)负责组织起草本级防汛抗旱防台风总体预案及防御台风、山洪与地质灾害、沿重要江河防洪、人员转移避险、船只避风保安、工程抢险与应急救援等专项应急预案;
(4)协调联络有关成员单位做好防洪防台风工作,具体组织防洪防台风检查,督促各行政村、社区及有关网格落实防洪防台风安全措施,会同有关单位查处督办各类威胁防洪防台风安全事件;
(5)负责建立本辖区监测预警网络,负责接收上级防指及水利、气象、国土资源等部门发送的有关防洪防台风预警信息,负责汛期防洪防台风值班工作,掌握雨情、水情、工情、灾情和防洪防台风工作动态,当好本级防指领导参谋;
(6)负责本级防洪防台风物资储备、管理和调度;
(7)负责本级洪涝台灾害统计、核查、上报和总结评估;
(8)做好本级防指及上级交办其他工作。
3.镇武装部工作职责
根据镇防指的要求,组织各民兵队伍参加抢险救灾行动,协助镇政府转移、解救危险区域的群众,做好政府与执行抢险救灾任务部队之间的协调工作。
4.镇应急办工作职责
(1)做好各企业、堆渣场、危化品生产存储点的安全生产检查,组织、协调和指导各村开展自然灾害避灾点人员转移演练;
(2)监督、指导自然灾害避灾点建设与管理工作。
5.镇党政办公室工作职责
(1)负责后勤保障工作,做好各相关部门的协调工作,联系文明办、派出所、市场监督管理局;
(2)协调落实应急车辆、抢险物资的调配。
6.镇乡村振兴综合服务中心农业农村组工作职责
(1)负责全镇农牧业生产防洪防台风工作,监督、检查并指导农牧业主做好农牧业生产场所的防洪防台风工作,督促各村加强田间安全检查,及时拆除外来蔬菜承包户农田违法搭建;
(2)组织、帮助和指导农牧业生产自救和灾后恢复生产;
(3)做好农田水利工程设施的水毁修复工作。
7.镇乡村振兴综合服务中心村镇建设组工作职责
负责组织、指导全镇建设行业的防洪防台风工作,检查、监督城镇在建工地塔吊、简易工棚、低洼易涝点、排水管网、市政公用设施,联系大型机械,及时组织城镇排水排涝工作。
8.镇民生事务办公室工作职责
负责组织、协调和指导受灾人员转移安置,及时救助及协助灾区恢复重建工作,负责社会救援及捐款物资的收集与分配等工作。配合自然灾害避灾点建设与管理工作。
9.镇党群服务中心水利组工作职责
(1)协助镇政府做好全镇水利工作安全的监督管理,确保工程设施在设计标准内发挥作用;
(2)做好在建水利工作的安全度汛工作;
(3)协助镇政府做好水库、山塘防洪调度,气象预警测报工作;
(4)协助镇政府做好水毁水利工程设施的修复。
10.镇党群服务中心交通组工作职责
(1)负责公路(桥梁)及交通运输设施的防洪防台风工作。
(2)配合公安部门落实水、陆运输交通管制措施。
(3)做好公路(桥梁)的安全度汛工作。
(4)及时抢修公路(桥梁)水毁工程,保障交通干线畅通。
(5)组织运输力量配合好群众避险转移和防汛抢险人员物资的运输保障。
11.镇财政经济办公室财政岗工作职责
落实防洪防台风和抢险救灾经费预算,根据防洪防台风和抢险救灾应急处置需要,筹措安排所需资金,并及时下拨并监督使用。
12.镇自来水公司工作职责
(1)加强24小时值班,确保工作人员在岗在位,供水设施完好,随时接收镇政府的指挥调度和社会呼救;
(2)值班人员加强对厂区内重点设施、重点设备的日常检查;
(3)负责协助灾区灾后的供水恢复。
13.自然资源所工作职责
负责组织对地质灾害隐患点、高陡边坡的监测、预警和防治工作。
14.文明办工作职责
负责镇区防洪防台风的配合工作,维护城镇秩序和道路畅通,协助避灾场所的防汛安全和群众的避险转移工作。
15.派出所工作职责
(1)加强24小时值班,确保警务人员、车辆在岗在位,车况良好、治安装备完备,随时接收镇政府的指挥调度和社会呼救;
(2)负责实施交通管制,及时疏通交通,保障抢险救灾车辆优先、快速通行;
(3)维护抗洪抢险期间的社会治安,依法打击破坏防汛工程设施和盗窃防洪防台风物资的违法犯罪行为;
(4)协助有关部门妥善处置因防汛抗旱防台风引发的群体性事件;
(5)协助当地政府撤离和转移危险地带的群众。
16.供电所工作职责
(1)加强24小时值班,确保电力抢险人员、车辆在岗在位,车况良好、抢救设备完备,随时接收镇政府的指挥调度和社会呼救;
(2)负责做好防洪防台风用电保障工作,保障防汛重要部门和防汛设施以及应急救援现场的电力需求;
(3)及时抢修受损的电力设施,恢复正常供电。
17.卫生院工作职责
(1)加强24小时值班,确保随车医务人员、车辆在岗在位,车况良好、抢救设备、药品完备,随时接收镇政府的指挥调度和社会呼救;
(2)组织成立5名医护人员组成的应急抢救小组,负责高桥镇辖区内受灾伤病员的医疗救治,必要时巡诊急救;
(3)做好灾区灾后的消毒消杀工作。
18.林业站工作职责
(1)进入台风季节后,组织防汛抗旱防台风工作小组对辖区内的树木加强巡视,重点修剪、加固碰触高压线、遮挡交通指示设施的枝条;
(2)负责指导、协调、检查各村对灾害发生前期树木修剪,易倒伏树木加固和灾后的清理、恢复等工作;
(3)负责指导、协调、检查督促国有林场、良种基地等单位做好防洪防台风及抗灾抢险工作。
19.广播站工作职责
及时准确宣传报道汛情、灾情和防洪防台风动态,及时向公众播发气象、洪水、台风信息,负责播放撤离信息。
四、防汛准备
建立健全培训、演练制度,定期、不定期组织防汛抗旱防台风责任人、专业干部和基层一线人员开展业务培训,组织防汛抗旱防台风综合演练和各类专项演练,提升履职能力和应急处突本领。
开展汛前检查,重点检查防汛抗旱责任落实、方案预案修订完善、风险隐患排查治理、队伍物资准备、宣传培训演练等防汛备汛工作开展情况,查找防汛抗旱防台风工作存在的薄弱环节,明确责任,限期整改。(物资、队伍、避灾点清单详见附件)
五、预警响应
设置预警级别由高到低分为特大、重大、较大和一般灾害或险情的分级,启动相应的Ⅰ级、Ⅱ级、Ⅲ级、Ⅳ级应急响应行动。当应急响应条件变化时,镇防指根据会商情况调整应急响应级别;当应急响应条件消失时,镇防指应视情宣布终止应急响应。
(一)特大汛情(Ⅰ级响应)
1、应急响应标准
(1)区防指发出防汛应急一级响应。
(2)区气象台发出红色气象灾害预警信号。
(3)辖区内较大范围24小时雨量超过150毫米,并且区气象台预报未来24小时仍将持续。或者连续三小时最大实时降雨量达到120毫米,或过程实时雨量超过250毫米。
(4)区防指发出紧急性防汛预警信号,辖区内发生紧急或危急情况。
2、应急响应行动
响应行动:镇防指指挥长及副指挥长在岗指挥,党政班子人员全体在岗,全体职工进岗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按照防汛预案全面落实各项防御工作,全力组织开展抢险救援工作。
3、应急响应措施
(1)加强宣传,全面动员,发动民众自防自救。
(2)当发生重大险情、灾情时,利用电话、短信、“村村响”广播、上门通知等方式,将预警信息通知到户到人。
(3)高度关注,严密监测汛情险情动态,实行“地毯式”排查、巡查。
(4)全力组织人力、物力开展抢险救灾工作,努力减轻灾害损失。
(5)强化人员转移,做好受灾人员的抢救、安置等工作,全力确保人员安全,维护社会稳定。
(6)进一步加强信息工作,及时上报防御动态信息,深入宣传先进事迹。
(二)重大汛情(Ⅱ级响应)
1、应急响应标准
(1)区防指发出防汛应急二级响应。
(2)区气象台发出橙色气象灾害预警信号。
(3)辖区内较大范围24小时降雨量超过120毫米,并且区气象台预报未来24小时仍将持续。或者连续三小时最大实时降雨量达到100毫米,或过程实时雨量超过200毫米。
(4)区防指发出紧急性防汛预警信号,辖区内防汛形势临界于或趋于紧急状态。
2、应急响应行动
镇防指指挥长及副指挥长在岗指挥,党政班子人员全体在岗,全体职工进岗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按照防汛预案全面落实各项防御工作,防指成员单位全面展开工作。
3、应急响应措施
(1)采取多种形式预警,确保预警信息到村(单位)到户到人。
(2)应急抢险队员集合待命,随时开展抢险救灾工作。
(3)按人员转移方案,组织开展危险区人员梯度转移,并加强避灾场所管理。
(4)24小时不间断排查、巡查,对危险地段实行严密监控。必要时,幼儿园、学校停课,企业停产,旅游景点停业。
(5)加强信息报送,定时上报人员转移、险情、灾情和防御工作等信息。
(三)较大汛情(Ⅲ级响应)
1、应急响应标准
(1)区防指发出防汛应急三级响应。
(2)区气象台发出黄色气象灾害预警信号。
(3)辖区内24小时降雨量超过80毫米,并且区气象台预报未来24小时仍将持续。或连续三小时最大实时降雨量达到80毫米,或过程实时雨量超过150毫米。
(4)区防指发出警戒性防汛预警信号,辖区内防汛形势或天气实况达到警戒状态。
2、应急响应行动
镇防指指挥长及副指挥长在岗指挥,防汛办24小时值班,相关防指成员单位安排人员在岗值班,落实防御工作。
3、应急响应措施
(1)通知外出的负责人随时准备返回。
(2)贯彻落实上级防指有关会议、文件精神,做好上情下达,下情上传工作。
(3)包村、包企干部督促各村各单位开展工作,督查村、企防汛人员履职和防汛物资准备情况。
(4)加强防汛宣传,播报汛情信息,确保预警信息到村到单位。
(5)加强排查、巡查,做好人员(包括流动人员)转移安置和镇级防汛抢险物资调度准备。
(四)一般汛情(Ⅳ级响应)
1、应急响应标准
(1)区防指发出防汛应急四级响应。
(2)区气象台发出蓝色气象灾害预警信号。
(3)预报辖区内24小时降雨量超过50毫米,或过程实时雨量超过100毫米。
(4)区防指发出告知性预警信号,且辖区内防汛形势可能趋于险化。
2、应急响应行动
镇防指副指挥长在岗指挥,防汛办在岗值班,部署防御工作。
3、应急响应措施
(1)加强值班,密切关注气象、汛情动态,确保信息畅通。
(2)在外地的机关、重要企事业单位负责人、村主要领导要及时通知本单位做好防御准备。
(3)巡查、监测、预警等人员进岗履职;会商系统管理人员进行设备调试。
(4)通知各村各单位进行排查、检查,及时落实隐患整改措施。重点是水库山塘、堤防、地质灾害隐患点、山洪灾害易发点、低洼地带、危旧房、在建工程、切坡建筑、临时工棚等地段。
(5)合理安排各类生产活动,落实防范措施。
六、应急处置
镇防汛指挥部设立5个应急工作小组,分别为综合协调组、抢险救灾组、转移安置组、卫生救护组和治安维稳组。当发生险情灾情时,应立即调动各应急工作小组开展应急处置,尽最大可能保障群众生命安全,减少灾害损失。
各应急工作小组职责如下:
(1)综合协调组
组 长:郭 舜
副组长:张建华
成 员:应急办、防汛办、水利站相关负责同志。
职 责:密切监测水情、雨情,及时掌握、收集险情、灾情和人员转移抢险救灾动态信息,向各村及学校发布预警信息及区、镇防指下达的应急抢险指令;明确1名信息报送员,及时准确地向区防指和上级有关部门报送相关信息;组织灾后重建工作;做好抗洪抢险救灾的宣传报道及辖区舆情管控。
(2)抢险救灾组
组 长:张建华
副组长:陈严炜、余文美
成 员:应急办、村建站、党政办相关负责同志。
职 责:负责抢险队伍、物资的调配,组织实施受灾群众救援工作;组织做好供水、电力、通讯、交通设施等工程保障及抢修、抢通工作。
(3)转移安置组
组 长:罗奋林
成 员:社会事务办、派出所相关负责同志。
职 责:按照本级防指和上级指令,负责将危险区域人员和财产按预案组织转移到安全的安置点,并保障转移群众的日常生活所需,解决衣、食、住等问题。
(4)卫生救护组
组 长:王 璐
成 员:卫健办、卫生院相关负责同志。
职 责:负责组织灾区受灾群众及防汛抗洪人员的医疗救护、健康教育和心理援助,并做好安置点防疫工作,对隔离人员和需救治人员分类做好处置工作;对灾区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实施应急处置,防止疾病的传播、蔓延;灾后组织消杀站做好灾区卫生消杀工作。
(5)治安维稳组
组 长:罗奋林
成 员:综治办、派出所相关负责同志。
职 责:做好辖区治安维稳工作,确保防汛抢险正常秩序;在必要时,根据指挥部的指令对有关地段实行交通管制,协助抢险和群众撤离。
附件:1.关于调整充实高桥镇防汛抗旱指挥部成员的通知
2.灾害隐患点台账
3.高桥镇防汛物资清单
4.高桥镇重点应急连花名册
5.高桥镇避灾点清单
6.乡级防汛包保责任人统计表
附件1
关于调整充实高桥镇防汛抗旱指挥部
成员的通知
各村委会、各有关单位:
为了进一步加强对我镇防汛抗旱工作的指挥协调,按照防汛抗旱工作实行各级人民政府行政首长负责制的要求,鉴于原防汛抗旱指挥部成员人事变动,经研究,决定调整充实高桥镇防汛抗旱指挥部成员。现将调整充实后的组成人员通知如下:
总 指 挥:刘承坚(党委副书记、镇长)
副 总 指 挥:郭 舜(乡村振兴综合服务中心主任)
副 指 挥:邓盛梁(人大主席)
张建华(党委副书记)
饶倩芸(党委组织委员)
罗奋林(党委政法委员)
阙珊珊(党委宣传委员)
罗 洁(党委统战委员、人武部长)
游锦宝(党委委员、高桥派出所所长)
陈严炜(副镇长)
王 璐(党群服务中心主任)
郭 舜(乡村振兴综合服务中心主任)
余文美(四级主任科员)
成 员:梁飞燕(党政办主任)
张纯秀(乡村振兴综合服务中心副主任)
黄冰洁(党群服务中心副主任)
罗嘉庆(财政经济办公室副主任)
余冬梅(民生事务办公室主任)
卢仁铨(乡村振兴综合服务中心副主任)
林建庚(财政经济办公室主任)
巫福荣(高桥卫生院院长)
张小华(高桥自然资源所所长)
易晓冬(高桥林业站站长)
张世福(高桥供电所所长)
邓传海(高桥中心学校校长)
魏梦敏(高桥中心幼儿园园长)
蔡祖文(高桥村党支部书记、村主任)
陆绍彬(安田村党支部书记、村主任)
徐道杰(官庄村党支部书记、村主任)
张祖暖(新坡村党支部书记、村主任)
邓玉勇(黄溪坑村党支部书记、村主任)
卢仁建(上里村党支部书记、村主任)
黄传威(正地村党支部书记、村主任)
赖衍坤(杉口村党支部书记、村主任)
赖仁光(官林窠村党支部书记、村主任)
邓衍水(上坑村党支部书记、村主任)
朱仕本(桂岩村党支部书记、村主任)
吴绍炳(池窠村党支部书记、村主任)
洪英钦(新桥村党支部书记、村主任)
范永根(泉水峡村党支部书记、村主任)
指挥部下设办公室(设在应急办),办公室主任由王相炎同志担任,各村也要对防汛抗旱领导小组做相应调整充实,并在4月1日前,将调整充实后的防汛抗旱领导小组成员名单报镇防汛办。
三明市沙县区高桥镇人民政府
2025年3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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