沙县湖源乡人民政府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19〕60号)、《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试行)》及《沙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认真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发布事项的通知》等规定要求,编制湖源乡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报告的主要内容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共六个部分组成。报告中数据统计期限从2019年1月1日起至2019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电子版可在沙县政府门户网站湖源乡人民政府信息公开专栏查阅或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湖源乡政府党政办公室联系(地址:沙县湖源乡人民政府;电话:0598-5785551;邮编:365513;电子邮箱:hy5785551@163.com)。
一、总体情况
根据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福建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文件要求,一年来,湖源乡坚持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针对涉及面广、社会关注度高及涉及群众关心的利益问题的政府信息面向社会公开。
㈠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9年度我乡通过沙县人民政府网站共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9条,其中机构职能类信息4条,政策、规范性文件类信息13条,规划计划类信息3条,重大建设项目信息1条, 民政扶贫救灾社会保障就业类信息5条,安全生产、应急管理类信息2条,其他类信息1条。
㈡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
今年来我乡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0件。
㈢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我乡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完善《湖源乡人民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湖源乡人民政府信息公开目录》,落实专人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严格执行政府信息公开的法律法规,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受理答复各环节制度规范,对所公开事项内容进行审核、把关,确保公开内容的合法性、准确性、严肃性。确保公开的范围、形式、时限、程序等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相关要求。
㈣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湖源乡人民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主要依托沙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进行全文电子化公开、在湖源乡人民政府政务公开宣传栏进行纸质化公开、在湖源乡人民政府档案室提供咨询、查阅三种公开类型。
㈤监督保障机制
为切实做好政务公开工作,深化主动公开内容,我乡逐步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完善《湖源乡人民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湖源乡人民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同时,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湖源乡2019绩效管理工作方案》及乡作风效能建设考核、依法行政考核和政风行风评议等考评工作,及时对信息更新不及时、处理申请不规范、群众反映不满意的现象进行整改,强化监督检查,对信息公开不正确、不及时等违反公开条例的行为追究相关负责人的责任,进一步保障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落到实处。
㈥主要任务落实情况
对照《沙县2019年政务公开工作主要任务》及本部门要求,落实情况如下:一是进一步引导预期,加强政策解读。湖源乡深入解读重要政策,按照“谁起草谁解读”原则,切实做到政策性文件与解读方案、解读材料同步组织、同步审签、同步部署。以政府网站、微信公众号、微博等为主要平台,积极稳妥做好突发事件舆情回应工作,及时准确发布权威信息,引导正确舆论。探索运用多种方式和展现形式进行立体式、多方位解读,提升解读准确性、权威性、贴近性;二是进一步聚焦重点,促进政策落实。积极推进重要决策公开,切实彰显民本理念;三是进一步推进发展,优化公开质量。积极借鉴全国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试点工作经验,进一步提高基层政务公开的针对性、实效性,既要在公开数量上有所提升,更要在公开质量上有所优化;四是进一步完善机制,提升整体水平。加强对新条例的宣传解读,及时修订完善相关配套措施,确保有序衔接、平稳过渡。加强对政府工作人员的培训,提升信息发布水平,切实保障公众依法行使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加强乡镇本级公开的内容建设和信息发布审核。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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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本年新制作数量 |
本年新公开数量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规章 |
0 |
0 |
0 |
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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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许可 |
0 |
0 |
0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处罚 |
0 |
0 |
0 |
行政强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0 |
|
第二十条第(九)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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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 |
|
政府集中采购 |
0 |
0元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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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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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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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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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本 年 度 办 理 结 果 |
(一)予以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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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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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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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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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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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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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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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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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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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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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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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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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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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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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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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其他处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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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总计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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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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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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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19年,我乡扎实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离上级要求还有很大的差距:一是政务公开工作协调,组织不够紧密,工作上还存在不够细致的问题;二是政务公开监督的力度不够,对政务公开的认识不足;三是主动公开信息内容有待进一步的充实和完善。在接下来的工作中,我们将从以下几个方面切实抓紧抓好政务公开工作:一是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强化组织协调,要按照有关规定,根据有关要求,细化工作,结合我乡工作实际情况,不断提高工作水平;二是进一步提高政府信息公开渠道多样化。结合我乡实际,进一步公开办事程序、办事标准、办事结果,通过多渠道对各项信息公开进行公布,加大“真公开”的力度;三是加强对新修订《条例》内容的学习,按照“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总体要求,进一步梳理我乡信息公开内容,扩宽公开渠道,从而丰富并完善信息公开内容。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无。
沙县湖源乡人民政府
2020年01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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