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sm10907-3000-2023-00025
  • 备注/文号:沙南委〔2023〕39号
  • 发布机构:南霞乡人民政府
  • 公文生成日期:2023-11-15
中共三明市沙县区南霞乡委员会 关于落实驻村民警兼任村班子成员 制度的通知
来源:三明市沙县区南霞乡 时间:2024-01-02 11:37

各党支部、村委会,乡直各办、中心,区属驻乡各单位:

  为了统一组织协调基层各项工作机制,注重发挥和调动公安派出所民警工作积极性,统筹强化警务保障,根据《中共沙县县委组织部、中共沙县县委政法委、沙县公安局关于落实驻村(社区)民警兼任村(社区)班子成员制度的通知》(沙委组干﹝2020﹞80号)文精神,结合我乡实际,经乡党委研究,决定:
  任命刘  涛同志为南坑仔村党支部书记助理。
  免去邓宁鹏同志南坑仔村党支部书记助理职务。
  

 

 

 中共三明市沙县区南霞乡委员会      
2023年1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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