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 引 号: SM10101-3001-2025-00084
- 备注/文号: 沙政〔2025〕121号
- 发布机构: 区政府
- 公文生成日期: 2025-12-24
区发改局、水利局,三明市沙县生态环境局:
你们《关于要求审批免考核最小生态下泄流量农村水电站名单的请示》(沙水〔2025〕84号)收悉,根据《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福建省生态环境厅 福建省水利厅关于印发〈福建省水电站生态下泄流量监督管理办法〉的通知》(闽发改商价〔2021〕733号)精神,经研究,同意安溪水电站、上布水电站、双溪水库电站、洞天岩一级水电站、洞天岩二级水电站、灵元水电站、洋邦水库坝后电站等7座农村水电站,在2026年1月1日至2026年3月31日、2026年9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期间,最小生态下泄流量免考核。
此复。
三明市沙县区人民政府
2025年12月24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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