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SM10100-1500-2025-00080
  • 备注/文号: 沙政地〔2025〕123号
  • 发布机构: 区政府
  • 公文生成日期: 2025-11-28
三明市沙县区人民政府关于同意沙县区自驾车营地项目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方案的批复
沙政地〔2025〕123号
来源:沙县区政府办 时间:2025-12-12 09:56

区自然资源局、住建局:

  你们上报的《关于要求审批三明市沙县区自驾车营地项目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方案的请示》(沙自然资地〔2025〕54号)收悉。经研究同意,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区自然资源局、住建局上报的《三明市沙县区自驾车营地项目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方案》《履约监管协议》,由区政府设置出让底价以拍卖方式出让沙县区自驾车营地项目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地块面积40961平方米,土地用途及出让年限:商业服务业用地—商业用地、商务金融用地,出让年限40年,用地期限自土地交付之日起算。

  二、上述地块具体规划和用地指标按区自然资源局《规划设计条件通知书》(沙自然资规条〔2025〕20号)执行。

  三、上述地块拍卖出让工作由区自然资源局会同有关部门负责实施。

  

 

三明市沙县区人民政府

  2025年11月28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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