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俗博物馆:沙县农耕之家

日期:2008-02-20 08:27 来源:本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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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是一户典型的小农之家,除种田以外,还植树种菜,饲养家禽、家畜,有单独设置的织房、农具房和牲畜房。水井设在大厝的天井里,既方便又卫生。门庭的神案上放有菩萨、祖先神位,还敬有龙神和财神,墙上也供有门官和土地神,生活殷实,自给自足。
以自给自足的农户人家举办传统结婚礼布展,或以迎亲为主要场景设计壁画。
 
    摆宴席的大堂墙上挂的是亲朋为庆贺而送的贺帐、喜联帐。
 
    沙县城关人接亲与盘嫁妆:结婚前10天,男女双方各向亲友发出结婚请柬。结婚前一天,男家必送礼物至女家,名曰“行盘”,当地俗称“送六合盛”,“六合盛”以猪肉6斤、鱼6斤、粉干6斤、鸭蛋61个、蛏干2斤、目鱼2斤为主,另有全套猪肝心肺(方言喻义满盘欢喜)和雌雄鸡鹅各一对。另加盛价400-800元,象价(即猪仔价)100元左右。五匠(木匠做家具、竹匠做盛具、金匠打首饰、锡匠做锡器、裁缝做衣服等)花红200元,喜烛4对,福香4封,禄茗4封,宣书(又称司书、礼生)2封,启篚4封,旌厨2封,晋使2封,男家将以上礼物写上十全帖一并送往女家,女家放鞭炮迎接。女家至时也有请宣书,宣书将礼品清点后,将喜烛、福香、禄茗、宣书、启篚、旌厨(主厨)、晋使(端菜)等红包各收起一半,另一半回给男方,意为女家给喜烛、福香、禄茗使用,并给男方的宣书、启篚、旌厨、晋使等有关人员发红包。解放后,城区一带女家除收受男家行盘礼物外,当日嫁女宴客所用的全部荤素酒果和桌椅、餐具以及厨师、帮工皆由男家提供。男家亦有将女家宴客酒席所需花费结算为钱币一并付给女家,由女家自行操办的。男家送行盘礼物的队伍回去时则把女家自清晨起摆放在客厅让宾客观赏的嫁妆搬回男家。
 
    嫁妆之多少丰俭,视女家贫富不同而定。必备之物有烛台、衣箱、枕头、腰桶、马桶、浴桶(俗称桶盂)、女工用具。此外尚有各种铜器、瓷器、和金银首饰。沙县女子出嫁,不管嫁妆多少,陪嫁品都应有“三桶”,即:脚桶(沙县人称桶盂)、腰桶和屎桶(马桶),随着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现代住宅内室设有卫生间,三桶陪嫁逐渐消失。
 
    结婚这一天,男家派出迎亲队伍接新娘。当地旧俗新郎不亲迎,而派“朋友家”前往,并有一名内亲(姑丈、叔叔或舅舅)率领,以处理临时事宜。迎娶时辰一般选在清晨(丑时或寅时),但此前迎亲队伍已在女家门口断断续续燃放鞭炮,意为“催妆”。乡村习俗迎亲队伍在前一天夜晚就来到女家,女家以烟酒款待,迎亲队的灯笼若被人藏匿,须用“红包”赎回。待嫁的少女在两位被称为“引领”(须请夫妻双全、有福有德的上辈妇人充任)的指点下,办完开脸(亦称绞脸、开面)、梳髻、戴冠等事,尚须食用“太平蛋煮粉干”,并在衣兜里装上红桔、红蛋等吉祥物,母亲和其他女性长辈则嘱以妇德,并赠送“压肚兜”(沙县方言:压腹布,写为“兜仪”)红包,新娘来到客厅时,“引领”在她鞋底贴上红纸,迎亲队伍将中间贴有大红“福”字、四周贴有“百子千孙”红字的米筛(意为“辟邪”)作为新娘的头盖,然后行拜祖宗父母诸礼,最后盖上红头巾,在引领或胞弟的扶持下痛哭上轿。不哭则受讪笑,且有哭声洪大则男家将来必富之说法。新娘上轿后,引领将鞋底红纸撕掉,有的则在新娘出门后,用扫帚在门槛外往里扫三下,立即关上大门,等新娘起程后方才开门,以示娘家的“财气”不被带走。解放前直至解放初期,迎娶新娘均用喜轿,乡间迎亲即使在白天亦须打火把,新娘打雨伞,以喻示古时抢亲在深夜不见天日之遗俗。1955年后普遍改为步行,后改为双方骑自行车,1980年后多用摩托车、汽车、轿车迎亲。
 
    沙县北乡(夏茂)人接亲与盘嫁妆:为七人迎亲队伍,二人抬小箩筐:内装红烛、鞭炮、请帖和乾坤书;二人抬一口小猪(以猪易人);二人提马灯(或灯笼);二人杠竹片(或烟叶杆)。沙县有部分乡村民俗,嫁女有清点行盘礼物,若发现不足,当即以“添丁”为名向男家索足。
 
    民俗博物馆复原:农家客厅、喜房、织房、农具房、牲畜房、水井(可以实物,亦可以制造模型)。
 
    民俗博物馆复原实物:新郎、新娘(蜡像)、新娘衣饰;花轿(或红伞),盛(柜)、箩筐、乾坤书、灯笼(马灯)、松明、烟杆、竹蔑、铁笼、喜烛、福香、禄茗、宣书、启篚、米筛、酒瓮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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