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明市沙县区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工作专项督导检查的通知

日期:2023-06-09 17:12 来源:沙县区应急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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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街道),区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

  为认真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及省、市、区的决策部署,督促做好全区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工作,根据《关于印发三明市沙县区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总体方案的通知》(沙安委﹝2023﹞6号)有关要求,区安委会研究决定开展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工作专项督导检查。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服务时间

  2023年6月12日-6月14日。具体时间由各督导检查组与各单位商定,请各单位主动与各组联络员联系,各督导检查组行程安排好后应及时告知被督导单位。

  二、指导服务内容

  (一)属地、部门 

  1、是否结合实际制定本属地、本行业领域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方案;

  2、单位主要负责同志是否履行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责任,紧扣本次专项行动主题和内容,对专项行动工作进行全面系统部署安排;

  3、是否组织监管企业召开部署动员会议;

  4、是否对照《重大隐患判定标准、重要检查事项》(详见沙安委﹝2023﹞6号文附件3),开展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

  5、是否开展国务院安委会安全生产十五条硬措施和省安办66条细化措施、区50项具体任务(详见沙安委﹝2022﹞7号文件)的学习和部署。

  (二)企业 

  1、检查企业是否知晓全国、全省、全市、全区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

  2、检查企业主要负责人职责落实情况,检查是否突出抓好6项工作:

  ①.研究组织本企业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

  ②.落实全员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发挥管理团队和专家作用;

  ③.组织对动火等危险作业开展排查整治;

  ④.组织对外包外租等生产经营活动开展排查整治;

  ⑤.组织开展事故应急救援演练活动;

  ⑥.严格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

  (具体见“沙安委﹝2023﹞6号”文件“专项行动主要内容”)

  3、检查企业专项行动自查自纠阶段工作开展情况;

  4、检查企业安全出口和紧急疏散通道是否畅通。

  三、督导检查组组成

  第一组: 

  组  长:舒登科  区教育局副局长

  成  员:张名兴  区应急局执法大队副大队长

  吴铭坚  区教育局安全教育股副股长

  (联络员,138****3123)

  督  导:夏茂、高桥、富口、工信科技局、城管局、水利局、文体旅游局。

  第二组: 

  组  长:黄传锡  区住建局副局长

  成  员:罗尧锦  区住建局燃气服务站站长

  王  静  区住建局消防技术中心副主任

  (联络员,158****6202)

  督  导:凤岗街道、虬江街道、南阳、农业农村局、

  交通运输局、供销社。

  第三组: 

  组  长:王文彬  区应急局副局长

  成  员:施晓宇  区应急局应急指挥中心主任

  张  斌  区应急局综合协调股股长

  (联络员,156****8590)

  督  导:高砂、青州,郑湖、民政局、市场监管局、

  生态环境局、民宗局。

  第四组: 

  组  长:黄方柱  区应急局副局长

  成  员:谢柳宣  区教育局安全教育股干部

  刘礼华  区应急管理局综合协调股副股长

  (联络员,133****7921)

  督  导:南霞、大洛、湖源、卫健局、林业局、商务局、邮政管理局。

  四、有关要求

  (一)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要高度重视,做好相关准备工作,积极配合督导组开展工作,各组督导检查用车由组长单位提供。

  (二)各督导组至少抽查被督导单位监管企业2家。

  (三)各督导检查组将督导发现的问题,按照“四个清单”形式,于6月16日前报区安办;排查发现重大事故隐患,涉及行政处罚的请立即联系相关执法部门,予以立案处罚。

  区政府安办联系人:张斌、刘礼华,电话:5063060,邮箱:fjsxajj@163.com。

  

 

 

                                 三明市沙县区人民政府安委会办公室

                                        2023年6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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