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成立高桥镇安全生产百日攻坚行动工作专班的通知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深刻汲取近期我市生产安全事故教训,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三明市沙县区安全生产百日攻坚行动方案》要求,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百日攻坚行动,实现全镇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重大安全风险得到有效管控,排查发现的重大事故隐患限期整改到位。坚决杜绝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有效遏制一般生产安全事故。各行业领域坚持“管行业也要管安全、管合法也要管非法、管非法也要管查处”的工作原则,进一步落实安全工作主体责任,促进全民安全意识和应急能力显著增强。
二、时间安排
(一)动员部署阶段(即日起至9月20日)。召开动员部署会议,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明确任务分工,开展宣传发动。
(二)集中整治阶段(9月21日至12月10日)。各行业领域全面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加大监管执法力度。
(三)巩固提升阶段(12月11日至12月31日)。各行业领域开展"回头看",总结本行业安全工作经验做法,完善长效机制,做好总结评估。
三、组织领导
成立由镇主要领导任组长,各业务分管领导担任副组长,各办站所负责人为成员的百日攻坚行动工作专班,统筹推进各项工作。工作专班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党群服务中心应急安全组,负责日常综合协调、指导、信息报送和联合各部门督查督办等工作。
四、主要任务
(一)全面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对辖区内所有生产经营单位、公共场所、在建工程、经营性自建房、道路交通、水电站、消防、燃气、危化品等重点领域,由各行业主管部门开展拉网式排查。排查过程中,详细记录发现的隐患,建立隐患台账,明确整改时限和责任人,对隐患整改情况进行跟踪,直至隐患彻底消除,实现闭环管理。
(二)加强警示教育,提高安全意识。组织辖区各重点行业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开展事故警示教育活动。选取典型事故案例进行深入剖析,分析事故发生的原因、造成的危害以及应吸取的教训,以此增强全员的安全意识。
(三)畅通举报渠道。在全镇范围内广泛张贴安全生产隐患举报二维码,鼓励群众积极参与监督。对于群众举报的安全隐患,认真核实处理并上报区直有关单位,并按照相关规定落实举报奖励制度。形成“人人都是安全员、人人参与监管”的良好氛围。
(四)健全工作机制。严格执行信息报送、行业主管领导带队检查等制度。各办站定期将工作进展情况进行信息报送,及时通报工作进展,分析并解决存在的问题;领导带队深入一线开展检查,确保各项工作落实到位,保障攻坚行动有序推进。
五、职责分工
(一)镇党委、政府:承担安全生产领导责任,定期研究安全生产工作,协调解决重大问题。
(二)各办、站、所、中心:按照"三管三必须"要求,负责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监督管理。
1.党政办:负责安全生产相关文件传达、会议组织及后勤保障;协助各部门保障安全工作部署落地见效。
2.党群服务中心
(1)应急安全组:牵头安全生产综合监管,负责非煤矿山和危化品行业安全监管;组织检查与隐患整改,督促企业落实主体责任;负责事故应急救援、调查及安全宣传,组织开展应急演练;汇总工作进展,按时向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
(2)道路管理组:负责农村道路日常管护,组织农村劝导员业务培训;排查道路安全隐患并推动整改,协助派出所管控违法违规车辆,强化交通安全宣传教育。
(3)水利组:对水利设施、河道、水库、堤防等水利工程开展日常安全巡查;及时发现隐患并整改,保障水利工程运行安全。
3.乡村振兴综合服务中心
(1)农业农村组:监管乡村振兴项目中农业项目、农机设施使用及操作人员资质,监督农药兽药安全使用和种养殖企业运行安全;排查沼气、养殖场所隐患,防范农业生产事故,保障乡村振兴战略安全实施。
(2)村镇建设组:开展自建房安全、燃气安全专项检查,排查结构安全、用气隐患;督促产权人、使用方等责任主体限期整改,防范安全事故。
4.社会治理办:在社会治安维护、矛盾纠纷排查化解中,重点关注涉安全稳定问题;配合相关部门处置安全隐患,防范因矛盾引发安全事件。
5.党建办:负责辖区文化活动、旅游观光活动及文保单位的安全监管;制定活动安全预案,保障文艺活动现场安全;排查文化站、农家书屋等场所的消防与结构安全,消除运营安全隐患;负责辖区宗教活动场所及民族聚居区安全监管,定期排查宗教场所消防、建筑安全隐患;规范大型民族宗教活动安全预案与演练。
6.财政经济办项目岗:统筹辖区企业安全管理,重点监管企业装卸车辆运行、厂房结构安全及有毒有害气体防范;负责辖区商贸领域的安全监管;督促企业落实安全措施,消除隐患。
7.民生事务办:负责长者食堂、乐龄学堂、养老院等社会服务机构的安全管理;建立留守儿童、五保户、低保户等特殊人群挂包帮扶机制,保障服务对象生命安全与机构正常运营。
8.消防所:开展辖区各行业消防安全检查,配合行业主管部门下沉核查;排查消防隐患,明确整改要求与时限,督促责任方落实整改
9.派出所:开展辖区道路交通安全执法,重点查处农村二轮/三轮摩托车、企业运输车辆、载客运营车辆的违法违规行为,加强车辆排查管控。
10.中心学校、中心幼儿园:排查校园校舍、设施安全隐患,监管学校食堂与周边安全,开展学生交通安全、防溺水等安全教育;防范校园霸凌,严查上学放学期间违规搭载学生行为,保障师生安全。
11.卫生院:负责医疗机构、诊所、公共场所卫生领域的安全生产与应急管理;排查医疗安全、公共卫生隐患,保障公众健康安全。
12.市场监督管理局夏茂市管所:监管商贸、餐饮单位的食品、药品生产经营与用电防火安全;查处非法营业店面,规范经营行为;检查电梯、锅炉等特种设备,打击伪劣产品,防范质量安全事故。
13.自然资源所:监管矿产开发安全、打击非法采矿,排查地灾点及高陡边坡隐患,审核建设用地规划安全,防范规划类安全问题。
14.林业站:开展森林防火巡查与宣传,监管林区采伐、造林作业安全,配合处置森林火灾与有害生物灾害。
(三)各村:落实属地管理责任,负责辖区内各领域安全隐患日常巡查和宣传教育。
六、工作要求
(一)细化任务落实责任。各办、站、所、中心要对照自身职责,制定详细的工作措施,明确每项任务的具体责任人,确保各项任务能够切实落地执行。
(二)加强协同形成合力。各办、站、所、中心在工作中要加强联动,实现信息共享。在涉及多领域的安全生产问题时,积极配合,共同开展工作。
(三)严格执行信息报送。严格按照规定执行信息报送制度,各办、站、所、中心在每月15日、30日前,将工作进展情况准确、及时地向应急办报送。
(四)严肃问责追究责任。对在百日攻坚行动中责任不落实、工作不到位的办、站、所、中心负责人和其他个人,造成安全事故的,将按照相关规定严肃追责问责,确保行动取得实效。
附件:1.高桥镇安全生产委员会成员
2.高桥镇安全生产百日攻坚行动领导小组成员
三明市沙县区高桥镇人民政府
2025年9月17日
附件1
高桥镇安全生产委员会成员单位
(办、站、所、中心)
党政办、党群服务中心(应急安全组、道路管理组、水利组)、乡村振兴综合服务中心(农业农村组、村镇建设组)、社会治理办、党建办、财政经济办项目岗、民生事务办、消防所、派出所、中心学校、中心幼儿园、卫生院、市场监督管理局夏茂市管所、林业站、自然资源所、各村等。
附件2
高桥镇安全生产百日攻坚行动领导小组
成员名单
组 长:刘承坚(党委副书记、镇长)
副组长:邓盛梁(人大主席)
张建华(党委副书记)
游锦宝(党委委员、高桥公安派出所所长)
罗奋林(党委政法委员)
阙珊珊(党委宣传委员)
洪俊彬(党委委员、副镇长)
罗 洁(党委统战委员、人武部长)
颜梦婕(党委组织委员)
陈严炜(副镇长)
王 璐(党群服务中心主任)
郭 舜(乡村振兴综合服务中心主任)
余文美(四级主任科员)
成 员:梁飞燕(党政办主任)
张接富(党群服务中心应急安全组干部)
罗雨轩(消防文员)
魏 文(社会治理办主任)
卢仁铨(乡村振兴综合服务中心副主任)
卓咸熀(综合执法大队副队长)
张纯秀(乡村振兴综合服务中心副主任)
黄冰洁(党群服务中心副主任)
余冬梅(民生事务办主任)
吴雅清(财政经济办项目岗干部)
蒋璐桑(团委书记)
张永震(人民武装部副部长)
巫福斌(中心学校校长)
魏梦敏(中心幼儿园园长)
易晓冬(林业站站长)
张世福(供电所所长)
尧志鹏(自然资源所副所长)
张 阳(夏茂市场监管所所长)
朱仕桃(高桥村党支部副书记)
陆绍彬(安田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
徐道杰(官庄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
张祖暖(新坡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
邓玉勇(黄溪坑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
卢仁建(上里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
黄传威(正地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
赖衍坤(杉口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
赖仁光(官林窠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
邓衍水(上坑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
朱仕本(桂岩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
吴绍炳(池窠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
洪英钦(新桥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
范永根(泉水峡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
安全生产百日攻坚行动工作专班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党群服务中心应急安全组。安全工作分管兼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室日常事务由张接富同志负责,卢燕琳同志协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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