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茂镇道安办关于建立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工作机制的通知

日期:2025-09-24 来源:沙县区夏茂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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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各村(社区)委会,各办(中心),区属驻镇各单位:

  为加强全镇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工作,推动道安责任落实,全力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现根据《三明市沙县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建立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工作机制的通知》(沙政办〔2025〕24号)要求,我镇建立夏茂镇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工作机制,具体事项如下: 

  一、机制组成 

  (一)镇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工作机制(以下简称工作机制)由党委副书记、镇长担任召集人,镇政府分管领导担任副召集人,成员由应急管理、交通运输、教育、农业、村镇建设、卫健、林业等领域分管领导组成。 

  (二)工作机制下设办公室(以下简称镇道安机制办),由镇政府分管领导兼任主任,镇派出所所长兼任常务副主任,成员由应急管理、交通运输、教育、农业、村镇建设、卫健、林业等领域办站负责人和派出所教导员组成。办公室日常事务由镇道安机制办负责,镇派出所协助。 

  (三)依托工作机制加强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工作,进一步建立健全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工作机制。 

  二、职责任务 

  (一)镇工作机制的主要职责是:严格落实上级党委、政府关于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决策部署,全面组织、协调、指导、监督全镇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组织、审核全镇道路交通安全工作年度计划;综合研判道路交通安全工作形势,研究对策;部署综合性道路交通安全检查和专项治理;协调成员单位推进全镇道路交通安全设施建设、重大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治理;完成镇党委的其他道路交通安全工作任务。 

  (二)镇道安机制办的主要职责是:负责全镇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日常协调、督促、指导、调研等工作;及时向工作机制召集人或副召集人报告上级有关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规定、指示和要求,结合实际提出贯彻意见并组织实施;掌握道路交通安全动态,分析道路交通安全形势,及时报告道路交通安全工作情况和意见;对涉及全局性道路交通安全工作和亟待解决的重要问题进行调研论证,提出工作建议和解决办法,并协调实施;负责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工作会议筹备、文件印发和档案管理等日常工作;完成工作机制交办的其他任务。 

  (三)工作机制成员单位的主要职责是:严格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坚持“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和“谁主管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谁监管谁负责”的原则,在各职责范围内,依法依规做好本行业、本系统的道路交通安全工作(各成员单位具体职责详见附件)。 

  三、会议制度 

  (一)全体成员会议。由镇道安机制办提请工作机制召集人或副召集人每年至少主持召开一次全体成员会议,研究协调道路交通安全工作中的重大问题,部署推动全镇道安重点工作,工作机制全体成员单位参加。 

  (二)主任办公会议。镇道安机制办每季度召开主任办公会议,分析道路交通安全形势,贯彻落实镇党委、政府和省、市、区道安办有关工作部署;工作机制主要成员单位及相关单位参加。 

  (三)专题会议。根据情况适时召开专题会议,及时协调解决跨地区、跨部门的突出问题,总结经验,推进工作。 

  四、事故处置到岗制度 

  (一)发生致1人及以上死亡道路交通事故的,镇分管领导必须到现场。 

  (二)发生较大及以上道路交通事故的,镇主要领导必须到现场。 

  由于客观原因,相关领导无法及时到达事故现场的,可以由其他领导代为履行职责,但需说明情况。 

  五、日常管理制度 

  (一)加强沟通联络。各成员单位应加强沟通联系和信息共享,高效协调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各成员单位确定一名人员负责道安工作,收集汇总本部门本单位工作情况。 

  (二)加强工作指导。镇道安机制办根据工作需要,适时组织成员单位,对各辖区内道路交通安全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检查、指导,对事故多发地区进行提示警示、通报约谈或挂牌督办。各成员单位应加强对本系统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督促指导,积极参加镇道安机制办组织的检查调研、会商研判等工作,及时提交意见、建议。 

  (三)加强行文管理。以镇道安机制办名义制发的道安工作相关文件由镇政府代章。镇道安机制办主任全面处理办公室具体事务,办公室文件、会议纪要等经主任审核后,应报主要领导签发;涉及相关成员单位的工作部署,部门间应充分沟通协商,按程序会签后报批。 

  根据福建省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相关工作部署,专项任务结束后,该项工作机制停止运行。 

  附件:1.夏茂镇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工作机制成员单位主要职责 

  2.夏茂镇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工作机制组成人员名单 

  

  

  

  

  

  

  三明市沙县区夏茂镇人民政府 

  2025年9月18日      

附件 1 

  夏茂镇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工作机制 

  成员单位主要职责 

  一、公安派出所(含区公安分局交通管理大队夏茂中队):协助负责镇道安机制办日常工作,根据法定职责,加强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宣传;指导和监督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查处、交通事故预防和处理;开展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排查工作,提出整治意见,报本级政府和有关部门;开展机动车、驾驶人管理工作,指导、检查和监督机动车登记和驾驶证业务;会同有关部门对道路运输车辆的动态监控实施联合监督管理;遇严重影响道路交通安全的重大灾害或事故,协同有关部门采取应急救援措施及时处置。 

  二、党群服务中心文体旅游工作组:配合有关部门开展道路交通安全社会面氛围营造和相关宣传教育活动。 

  三、财政经济办公室:负责按照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相适应的原则,统筹做好本级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相关经费保障,健全道路交通安全经费保障机制并纳入同级财政保障范围。 

  四、社会治理办公室 

  (一)安监办:组织本镇及各村应急救援队伍、相关单位开展道路交通事故应急演练活动;综合协调道路交通事故应急救援工作,督促有关部门做好生产安全事故报送;配合上级部门对较大道路交通事故是否为生产安全事故进行认定,并按程序上报;承办落实一般道路运输生产安全事故挂牌督办制度。 

  (二)消防所:负责指导、配合参与道路交通事故救援训练演练和应急处置工作,提高交通事故现场施救能力。 

  五、乡村振兴综合服务中心 

  (一)道路管理组:加强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活动;依职责开展公路交通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参与每起较大道路交通事故是否为生产安全事故的认定;督促各单位落实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农村公路及公路配套设施的规划、设计、验收。 

  (二)村镇建设组:负责检查和监督房屋市政工程参建单位加强工地围墙范围内渣土运输车辆安全管理;督促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落实“三清一净”“严禁超载”出场。落实集镇道路交通安全设施建设“三同时”制度;督促集镇道路建设单位严格落实施工许可制度;会同有关部门做好集镇道路及道路配套设施的规划、设计、验收;严格落实建筑垃圾和渣土运输处置核准制度,做好建设项目渣土车运输源头管理,督促工程建设、施工单位严格执行当地建筑垃圾和渣土处置管理规定,会同有关部门依法查处建筑垃圾运输处置过程中的违法违规行为。 

  (三)水利工作组:负责指导水利部门主管的水库、农村小水电站、堤防、水闸等水利工程、水利设施内部交通的安全监管和隐患排查治理。 

  (四)农业工作组:协助上级农业农村部门做好辖区内拖拉机注册登记、安全技术检验和驾驶人员考核发证工作;组织开展农机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工作。 

  (五)环保工作组:配合上级生态环境部门参与辖区内道路交通安全事故可能引发的次生突发环境事件,协助指导环境污染防控处置;配合上级部门依法对放射性物品运输容器的使用进行监督检查。 

  六、党群服务中心 

  (一)卫生健康组:负责指导和监督做好道路交通事故伤员的医疗救治工作,健全完善交通事故应急救援体系。 

  七、沙县区第二中学、夏茂中心小学、夏茂中心幼儿园:负责学校的道路交通安全监督管理,落实履行道路交通安全工作职责,落实安全管理责任;将道路交通安全教育纳入教育教学的重要内容,组织师生开展交通安全教育活动;加强对学生违法骑乘电动自行车的教育和监督管理。 

  八、林业工作站:负责林业生产经营的专用公路管理,组织排查辖区内林场内部道路交通安全隐患,加强警示宣传。 

附件 2 

  夏茂镇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工作机制组成人员名单 

  召 集 人:吕辉木 党委副书记、镇长 

  副召集人:陈连华 党委委员(挂职)、派出所所长 

  胡卜云 党群服务中心主任、党政办主任(兼) 

  成    员:王灵博 党委副书记、政法委员 

  洪晓彤 党委宣传委员 

  林英明 党委委员、副镇长 

  刘  媛 党委组织委员 

  靳騄名 副镇长 

  俞永涛 副镇长 

  程雯昕 科技副镇长 

  卓成海 乡村振兴综合服务中心主任 

  工作机制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乡村振兴综合服务中心道路管理组,承担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日常工作。办公室日常事务由胡卜云同志负责,谢德椿同志协助。工作机制成员如遇职务调整,由继任者接任,不再另行发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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