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源乡光伏扶贫显实效

日期:2018-08-19 21:40 来源:沙县农业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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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湖源乡地处沙县南部,平均海拔810米,山区面积大,距离沙县城区46公里,交通不便,集体经济薄弱,产业基础空白,虽然林木、石矿等自然资源丰富,但仍难以带动全乡经济均衡发展。全乡下5个行政村,总人口6902人,目前有建档立卡贫困村2个(圳头村、城前村),在册建档立卡贫困户54124人(其中国定标准3158人,省定标准2366人)。

  根据各级有关脱贫攻坚工作安排,我乡结合深化增激情、敢担当、破难题开展项目攻坚年活动,对全乡贫困村和贫困户进行分类施策,实施党建+项目+脱贫,结合我乡地理特点,发挥我乡平均海拔高、日照充足的优势,积极引进经济效益稳定、管理维护简单的光伏发电扶贫项目,目前已完成项目总投资100万元,项目建成后可持续发电25年,每度电按0.85元入网,预计6-7年收回成本,惠及我乡建档立卡贫困户共22户,产业贫困户覆盖率达到40%,力争以项目助推贫困村脱贫摘帽和贫困户脱贫增收,打好脱贫攻坚战役。 

  湖源乡光伏扶贫的主要做法。一是加强政府引导。投资以财政扶贫资金及宣传引导贫困户小额信贷入股为主。乡政府负责提供土地和协调解决相关问题,村集体拥有电站的所有权。二积极争取资金支持。圳头村积极争取中央扶贫资金支持,投资25万元,建设规模28千瓦的分布式光伏电站。探索与贫困户小额贴息贷款项目结合。积极引导符合条件贫困户争取扶贫小额贴息贷款,帮助缺乏项目资金的贫困户提高收入,全乡累计贷款25115万元,超额完成县里下达任务,其中1575万元投入光伏发电项目,在乡政府干部宿舍楼和卫计楼楼顶建设规模70千瓦的分布式光伏电站。四是配合全面深入的宣传活动。光伏扶贫相关政策及收益问题等资料以张贴海报、发放宣传单、网络信息等方式进行宣传,贫困户小额信贷方面由各个包村组负责下村、入户宣传,确保贫困户人人了解,村民广泛知晓。五是建立运营机制。工程招投标起至项目完工验收阶段均开放,各个分项目统一管理维护,收益分项目分配,贫困户光伏发电项目按入股份额均分收益,圳头村光伏发电项目收益扣除运营所需经费后用于村贫困户扶持及村集体公共事业等,建立公平、透明的收益分配制度。 

  湖源乡光伏扶贫的主要成效。一是促进增加贫困村村财收入。湖源乡圳头村为建档立卡贫困村,通过中央财政资金扶持建设规模28千瓦的分布式光伏发电站,预计增加村财年收入2.5万余元,稳定提升村财收入。二是促进贫困户收入增加。湖源乡共15户贫困户通过小额信贷项目入股建成70千万光伏电站,预计增加每户年收入5000元,有效提升贫困户收入,帮助15户入股光伏发电项目的贫困户中未脱贫的10户贫困户已于2017年底脱贫。三是对贫困户及农户起到了良好宣传效果。分布式光伏电站的建立及光伏扶贫相关措施的实施,配合本次的宣传活动,为本乡贫困户乃至普通农户做了一次好的示范,使农户认识到相关政策的优惠性,直观地了解相关收益等,帮助部分贫困户、农户克服原有的畏惧心理,有效转变部分较为落后的发展观念,为后续的小额信贷等扶贫工作起到了良好的宣传效果。 

  光伏扶贫发电,既发展了新能源,又实现了脱贫增收,一举多得。下阶段,我乡将继续指导完善收益分配使用办法和电站运营管理。沟通对接县扶贫办,积极争取上级扶贫资金,持续推进光伏发电产业带动脱贫工作,确保2贫困村按县里计划要求脱贫摘帽,促进贫困户发展光伏项目稳定增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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