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明市沙县区食品药品严重失信“黑名单”公告

日期:2023-01-09 10:27 来源:沙县市场监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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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福建省食品药品严重失信“黑名单”管理暂行规定》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决定将陈火珠等3人列入沙县食品药品严重失信“黑名单”,现予以公告。 

  附件:三明市沙县区食品药品严重失信“黑名单”(第四批) 

  

 

三明市沙县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1月9日 

  附件: 

  三明市沙县区食品药品严重失信“黑名单”(第四批) 

序号 

姓名 

性别 

身份证号码 

违法行为 

刑事处罚情况 

公布 

期限 

刑事判决书编号 

限制措施 

陈火珠 

女 

35*************029 

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 

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处罚金2000元 

长期 

(2021)闽0427刑初28号 

根据《食品安全法》第135条规定,因食品安全犯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终身不得从事食品生产经营管理工作,也不得担任食品生产经营企业食品安全管理人员。 

吴巧云 

女 

35*************027 

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 

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2000元 

长期 

(2021)闽0427刑初33号 

根据《食品安全法》第135条规定,因食品安全犯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终身不得从事食品生产经营管理工作,也不得担任食品生产经营企业食品安全管理人员。 

周元青 

男 

35*************550 

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 

有期徒刑七个月,并处罚金3000元 

长期 

(2021)闽0427刑初129号 

根据《食品安全法》第135条规定,因食品安全犯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终身不得从事食品生产经营管理工作,也不得担任食品生产经营企业食品安全管理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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