沙县区关于加强莆田市入(返)沙人员健康管理的通告

日期:2021-09-12 09:03 来源:沙县区政府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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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9月11日0-24时,国内新增本土病例20例(均在福建,其中莆田市19例、泉州市1例),9月12日莆田市仙游县枫亭镇全部列为疫情高风险地区。为进一步加强莆田市入(返)沙人员健康管理,严防疫情输入,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加大对莆田市入(返)沙人员摸排力度

  1.请8月25日(含)以来有莆田市旅行史或与通报病例行程轨迹有交集的人员立即向所在社区(村居)、单位或住宿酒店主动报备。

  2.各乡(镇、街道)、园区要加大对8月25日(含)以来莆田市入返沙人员自主摸排力度;各行业主管部门要加强对本行业从业人员的摸排和监管,确保不脱管漏管。

  3. 各酒店、旅馆、民宿要严格落实人员健康信息登记制度,做到“三码联查”,认真查验行程史,发现有8月25日(含)以来莆田地区旅居史的人员要向社区(村居)报备。

  二、严格落实莆田市入(返)沙人员健康管理

  1.高风险地区入(返)沙人员严格实施“14+14”健康管理(14天集中医学观察+14天居家健康监测),并经核酸检测结果呈阴性方可解除。

  2.中风险地区入(返)沙人员严格实施“14+7”健康管理(14天居家医学观察+7天居家健康监测,不具备居家医学观察条件的人员须集中医学观察),并经核酸检测结果呈阴性方可解除。

  3.莆田市其他低风险地区入(返)沙人员实施14天居家健康监测,并经核酸检测结果呈阴性方可解除。

  三、非必要不前往疫情发生城市

  请广大市民持续关注官方新闻媒体发布的疫情动态,近期如无必要,请勿前往疫情发生所在城市,如确需前往,务必做好个人防护,尽量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并准确记录好自己的活动轨迹;近期拟从莆田市入(返)沙的人员,应提前24小时主动向目的地所在社区(村居)、工作单位报备相关情况,并按照入(返)沙前所在地风险等级配合落实相应健康管理措施。

  四、继续实行有奖举报制度

  各单位或个人发现有8月25日(含)以来自莆田市入(返)沙未主动申报或未按要求落实健康管理的人员要第一时间向街道、社区(村居)报告或向区疫情防控指挥部举报,经核实举报信息属实后按规定予以奖励,并保密。

  广大市民朋友要主动接种疫苗、日常生活中坚持做好个人防护、保持安全社交距离,按照国家卫健委最新版《新冠肺炎疫情防护指导手册》做好各项防护措施。如出现发热、干咳、乏力、咽痛、嗅(味)觉减退、腹泻等症状,要佩戴一次性医用及以上级别口罩,及时到就近发热门诊(室)进行排查和诊疗,就医过程尽量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监督举报电话

  凤岗街道:5822166

  虬江街道:5822463

  夏 茂 镇:5504028

  青 州 镇:5688009

  高 砂 镇:5636221

  高 桥 镇:5555421

  富 口 镇:5592968

  大 洛 镇:5786018

  南 霞 乡:5718007

  南 阳 乡:5728002

  郑 湖 乡:5752130

  湖 源 乡:5785551

  区疫情防控指挥部电话:5555120

 

 

  三明市沙县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工作指挥部

  2021年9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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